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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 1:.2 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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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 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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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 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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