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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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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房屋建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中:所列:的甲、乙《类建筑指挥机关、学!校,、科研基《地、金融中心—。的建筑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当本预案的依据做】出修订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应于3个】月内提出对》本预案的修》改意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 每?。次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应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征集有关单位对【本预案的《改进意见必要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3 】 沟通与协作
】 指挥小【组在应急期内—要加强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含?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指【挥部、?贵州省地震局、【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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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奖励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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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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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制《定与解释部门
】 , 本预案—的制定与解释部【。门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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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预案生效时间】
? :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