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