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电?缆的:支撑与固定
】
5《.3.1 电—缆,采用支架水平、【垂直敷设时允许跨】。距宜:符,合表5?.3.?1,所列值
—表5.3.1—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吊架的允许跨距】(mm)
》
》
—电缆:特征
【 敷设方式
【。
《
【 水平
】 垂直
》。
—
,
《 未含金属套、【铠装的?全,塑小截面电缆
】 400【*
10!00
?
【
,
除上述情!况外的中、低压电】。缆
:
? 80《0
15!00
《
《
? : 注*维持电【缆较平直时》该值可增加》1倍
5—.3.2 电缆的支!。撑与固?定,应符:合GB 50—2,17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