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管理
》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
《 (一)设区】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组织上报当年需要编!制规划的名》单,、规划建设相关项】目和资金《申请计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或委托设区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对!镇村规划编制成果和!村镇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 (三)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考核?验收情况下达项目】。建设奖励资金
【
?第,十三条 《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
第:十四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规定从》编,报的:项目支出《预算中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并将绩效考评方案!上报省财《政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