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备案和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 第》四条:。 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国家?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在?。全,国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  :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在发布该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  有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应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 第:五条 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  ?  : 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  《   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评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备案指导《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机动车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 —。第七条? 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体系协调、科学可】行、程序规范等原则!    》 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编制标准【项目计划组》织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等开展标—准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具体工作程序【。与要求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制定生态环】境标准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   生态环境标准!中不:得规定采用》特定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不《得出现特定企—业的商?标名称?不,得规定采《用尚在?保护期内的专利【技术和配方不公开的!试剂不得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使用的试剂】 第九《条 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时—应当:留,。出适当的实施过渡期! :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发布前应当【明确配套的污染防治!、监测、执法等【方面的?指南、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定或【者修:改计:划以及?标准宣传培训方案确!保标准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