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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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备案和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
第四条 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国家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在!全国: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在发】布该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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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应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第?五,条 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
!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
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评?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备案】指导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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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机动车等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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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
第七》条 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体系协调】、科学可行、程序】规范等原则》
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编制标准项目计!划组织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等—。开展标准起草工作广!泛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具体工作程—序与要?求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 制定!生态环境《。标准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 生态环》境标准中不得规定采!用,特定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不得出现特定—企业的商标名称不】得规定采用尚—在保护期内的专【利技术?和配方不《公,开的试?剂,不,得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使用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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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时应当留出适—当的实施过渡—期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发布前应当明【确配:套的污?。染防治、监》测、执法《。。等,方面的指南、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定或:者修:改计划以及标—准宣传培训方案【确保标准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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