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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20:11年8《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 : 第70号【  ?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25日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韩正 》。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 第一条《(目的) 】 ,   为了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建【筑中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     (一】)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共浴室、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等商业建筑!;,     (!二)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 ,  《  : ,(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体育馆、音!乐厅、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网吧等文【化体育娱《乐建筑; —   《  (?四,)机场、《铁路客运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建筑; 《。 ?    (五)学】校、:医,疗机构?等教育卫生建筑;】 ?     (六)】住宅等居住建筑; ! :    《 (七?)其他用于社会【。公共活动的建筑 ! : 《第三条(《管理部门《)    】。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规划【土地:、建设交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质量技—监,、交通港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 ,    (二)【开展建?设项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审《核;    ! (三)《组,织,开,展防治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宣传教育; 】 , ,     》。(四)指导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   》 ,。 (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信息—服务; —    《 (:六)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五》条(行?业协会?) :    — 本市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知《识推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 第【六条(?设计卫生要求) !    》。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设计并《使,用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 — 《 : 第七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提供)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的内容 — :     前款规】定的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 —第八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的要求)《 :     —卫生:学,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 》第九条(卫生管【理要求)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检测》等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 第》十条:(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卫生要求) !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    (一)空调!机房保持清洁、干燥!;   【  (二)冷却(】加热)盘管》不得出现积》尘和霉斑; 】     》(三)凝《。结水盘不得出现漏水!、腐蚀?、积垢、积》尘、霉斑《排水管应《当保持通《畅;   】  (四)冷却塔】内部保持清洁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 —     —(五)风《管管体保持完—好无损、《检修口能《正常开启和使用风】管,内不得?有垃圾?、动物尸《体及:排泄物?;   【  (六)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风口及周边—区域:不得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者滴水》现象保持《周边区域清洁; ! ,  :   (七)—加湿、除湿设备不】得出现结垢、积尘和!霉,斑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 , —第十一条(登记报告!制度) 》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登记?制,度  —   管《理单:位应:当,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建成: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投入使用》情况 》 : 第十二—条,(清洗要求》)  —   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清洗  【   管《理单位可以自行【。清洗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 第!十三条(日常运行】。的卫生指《标,)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的新风量!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致:病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积尘量《等指标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 》 第十四条(!定期检测要》求):     】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    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管理单】位也可以自行检【测 ? 第十五!条(:检测指标《不合格?的处置) 》     【检测结果《中致病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3】日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使其】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结果中】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或者?积尘量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管理?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在—45:日内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并,使其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 第十六!条(应急卫生—措,施,)  —   ?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筑内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管》理单位关闭相关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第十七条《(预防性卫生措施)!   —  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 ,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 ?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 , :   ?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说明书】、竣工验收》资料等; 】    (二)从业!人,员培训、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现场检《查记录;《 《   ? (三)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 】     (【四)清?洗、消?。毒记:录    】。 卫生管理档—案应当由专》。人管:。理至:少保存4年 】 《。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抽【。查、:重点检?测等监督管》理制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进行?卫,生监督 —  :   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监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当要求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清洗《 ? ? , 第:二十条(信息服【务) ?    —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服务管理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标准《、卫生监督信息等 ! : 《。 第二十一》条(社?会,。监督)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 《。 ?第二十二条》。(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 :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三条(!违反:卫生学评价要求或者!违反清洗《、检测规定的—处,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一)卫生学评价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或者】弄虚作?假的; —     (二)】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定期清洗的; !     》(三)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开展检】测的 ! 第二十四条—(违反日常运行卫生!要求的处罚)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管理单位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冷却塔内部未!保持清洁未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的《;    】 (二)违反第十条!第(五)项规定风管!管体有?。损坏、检修口不能】正常开启或者—使用、风管内—有垃圾、动物尸【体或者排泄物的;】 ,    【 (三)违反第十条!第(六)项规定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风口及周边区域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者滴水现象未保持周!边区域清洁的—; 《 ,    (四)【违反:。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水源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 【 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卫生【标准:未清洗的处罚) !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检测结果中的】致病:微生:物、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或者积尘量—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又不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示 《 《 第二十—。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义) 【     本—。办法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 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本办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