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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2,。0,11年8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 《第70号  【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2?5日: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 :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第一条!(目的) 【 , ,   为《了,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建筑!中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     》(一)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共浴室、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等》商,业建筑;《   — , (二?)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 《 :    (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体育馆、】音乐:厅、: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网吧》等文化?体育娱乐建筑—; ? , ,    (》四)机场、》铁路客运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建【筑;   】  (五)学校、】医疗机构等》教育卫生《建筑; 》。   《  (六)》住宅等居住建筑; !    — (七?)其:他用于社会公—共活动的建筑 ! 第三【条(管?理部门?)    】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建设交【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质量技监、交【通港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 (二)开展建设项!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审?核,;     !(三)组织开展【防治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宣传—教育; 》     (【四,)指导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  (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信】息服务; 【 ,    《(六)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 ,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五?条(行业协会—)  —   本《市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知识推—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 ? 第六条》(设:计卫生要求) !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设《计并:使用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 】 第七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提【供)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的内容   !  前款规定—的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 【第八:条(卫生学评价报】。告的要求) !    卫生学评】价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 第九条(】。卫生管理《要求)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检?测等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 第十条(】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卫!。生要求)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 (一)空》调机房保持清洁【、干燥; 【     》(二)冷却(加热】)盘管不得出现积尘!和霉斑; —     (三】)凝结水《盘不得出现》漏水:、腐蚀、积垢、积】尘、:霉斑排水管应当保】持通畅;《 ,。    —。 (四)冷却塔【内部保持清》。洁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 》     —(五:)风管管体保持【完好无损、》检修:口能:。正常开启和使用风】管内不得有》垃圾、动物尸—体及排泄物;—    【 (六)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风口及》周边区?域不得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者滴水《现象保持周》边区域?。清洁; 》 :    (七—)加湿?。、除湿设备不得出】现结垢、积尘和霉】。斑,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 第十一】条,。(登记报《告制度) 】。 ,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登记》制度  【   管理单—位,应当自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建成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投?入使用情况 【。 ? ,。 第十二条(清】洗要求) 》 ? ,   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清洗《  》   管《理,单位可?以自行?清洗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进行清洗 】 ? , 第十三条(日】常运行的卫生指【标)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的新风量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致病—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积尘量》等指标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 — , 》 第十四条(定【期检:测要求) 】。    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  : 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管理单位《也可以自行检测【 【 ,第十五条(检—测指标不合格的处置!)    】 检测结果中致病】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管理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3日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使其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结果:中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或者—积尘量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管理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清【洗机构在45日内】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并使】其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 , 第十?。六条(应急》卫生:措施) 《 , :    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建筑内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管理单位关》闭相关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第十七】条(预防性》卫生措施) !    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    】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  ?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说明书【、竣工验收资料等】; 》 ,   (二)—。从业人?员培训、《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现】场检查记录; !     (三)】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     】(四)清洗、消【毒,。记录: ,    — 卫生管理档案应当!由专人管理至—少保存4《年 】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  《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抽查、重点检测等监!。。督管理制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进行《卫生监督  !   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监》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当要】求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清洗 【 — 第二十条》(信息服务) !。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服!务管理的信息平【台及:时公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标准、?卫生监督《信息等 【 第二—十一条(《社会监督)》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 ?。 ?第二十二《条(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对—。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三条(违《反卫生?学评:价要求或者违反清洗!、检测?。。规定的?处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一)卫—生学评价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或者弄虚作【假的; 》     (【二,)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定期【清洗的; 】    (三)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开展—检测的 【 : 第?二十四?条(违反《日常运行卫》生要求的处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管!理单:位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一)违《反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冷却塔内部—未保持?清洁未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的;】 《    (二)违】反第十条第(五)项!规定风?管管体有损坏、【检修口不能正—常开启或者使用、】风管:。。内有:垃圾、动物尸体或者!排,泄物的; 】     (三【。),违反第十条第(【六)项规定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风口及【周边区?域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者滴水现《象未保持周边区域清!洁的; 【  :  (四)违反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水源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 — : 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卫生标准!未清:洗的处?罚):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检】测结:果中的致《病微生物、》。。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或者积尘》量指标不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又不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示: , ? 《第二十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义)   】  本办法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 , , ? 第二十《七条(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 本办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