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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总公—。司 —     现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山西省建设厅 !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中经!合法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中的【有关专业和劳务分项!进行发包的》行,为 第】四条 施工分包【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和直!接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上的须!进行:招标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下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发包】 , 第—五条 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分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对分包项目的要】。求, 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 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施工合!同禁止?欺诈和其它》违法:行为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随】意肢解发包》能由一个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完成的不能发包!。给多个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分?包,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市原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招【标条件和分包行为的!管,理在:。由有关监管》。部门:。确认总包企业中【。标合同?和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组织—分,包工:程招:标 》     —分包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参照施工总包—招标的办法》进行 】  :。  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当向工!程建设?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并与总承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队伍具备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其承包的】。工程不再进行劳务分!包 : ? 第?十三条 总》承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    》 (一?。)负责分《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控; 】 , ?    《 (二)《负责:分包企?。业,考核、评定为分包】企业进?行业绩评价; 】。     (!。三,)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  (四)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 【    【 ,(五)?有权辞退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违反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 ?     (】六)与分包企—业,共同:做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 第十四—条 分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    (一)【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总《包企业负责》。。;, ?   》  :(二)接受总承包企!业的质量《、安全指《导和现场《管理协助总承包企业!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     (【三)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 ,。 第十五】条 凡未按》本办法?规定分?包工程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并作《。为总包企业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