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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总公司《 《   《  现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山—西省建?设厅 《 ?。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日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中经合法《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中的有关专业—和劳:。务分项进行》发包的行为 —。 》第四条 施》工分包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和直接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上的—须进行招标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下—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发包 !。 第五条】 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分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对!分包项?目的要求 【 , :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 , : 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施工合同《禁止欺诈和其—它违法行为 —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随【意肢:解发包能由一个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完成的不【能发包给多个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分包!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市原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 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招标【。条件:和分包行《为的管理在由—有关:监,。管部门?确认总包《企业中标合同和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组?织分包工《程招标 !    分包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参照【施工总?包招标的办法进行】 :   —  :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当》向工:。程建设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并与总承—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队伍具备【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其》。。承包的工程不再【进行劳务分》包 第十!。。三,条, 总承?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 ?  :   ?(一)负《责分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控; 【    】 (二)负责分【包企业?考核、评《定为分包企业—进,行业绩评价; 】 ,。 ,     —(三)?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四:。)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 ! 《   ? , (五?)有权辞退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违反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 】  —   ?(六)与分包企【业共:同做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 第十四条! ,。分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    《 (一)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总包企》。。业负责;《 《。  ?   (二)接受总!承包企业《的质量?、安全?指导和现场管理协助!总,承包:企业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 《    (三)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 : 第》十五:条 凡未按本—办法规定分包工程】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并作为总包企—业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