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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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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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总公司—
【 现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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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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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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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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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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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中经合法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中的有关专】业和劳务分项—进行:发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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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施工!分包: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和直接【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上的须】进行招标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下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五条 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分—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对《分包项目的要—求
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施工合同》禁止欺诈和其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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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随意肢!。解,发包能由《一个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完】成的不能发包给【。多个: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
【第九条 《。建设工?程分包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市原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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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招标?条件:和,分,包行为的管理在由有!关,监管部门确认—总包企业《中标合同和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组织分包工程招标】
— 分包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参照施!工总:包招标?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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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当向工程建【设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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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并】与总承?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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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队《伍具备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其承包的工程!不再进行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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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总承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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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分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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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分!。包企业?考核、?评定:为,分包企?业进行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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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 (》四)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
— (五—)有权辞退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违:反,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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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分包企业共同做!。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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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分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 (一)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总包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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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受总承包企业的质!量、安全《指导和现场管理【。协助总承包企—业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 (三)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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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凡未按《本办法规定分—包工程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并作为—总包企业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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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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