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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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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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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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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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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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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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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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中经合】。法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程中的【有关专业和》劳务分项进行发【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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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施工分《包,的发包方式包—括招标和直接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上—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上的】。须进行招《标发包;专》业承:包单项合《同额20万元以下劳!务,承包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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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的资【质,证书第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分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根据建】设单位对分》包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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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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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施工合同禁止】欺诈和其它违—法行:为
第八!条 建设单位对【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随意肢解发【包,能由一个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完—成的不?能,发包给多个》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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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工程分包活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市原则?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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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招—标条件和分包—行为:的管理在《由有关监管部门确认!总包企业中标合【同和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组织》分包工程招标—
— 分包—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参照施工总包招!。标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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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当向工程建》。设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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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并与总【承,。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自有劳务队伍具【备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其承包的!工程不再《进行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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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总承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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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分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控,;
】 (《二)负责《分包企业考核、【评定为分包企业进】行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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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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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分包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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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权辞退《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违反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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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分?包企业共同做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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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分包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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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对总包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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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总承》包企:业的质量、》。安全指导和现场管】理协助总承包—企业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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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搞好企业!内部管理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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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凡未按?本办法?规定分包《工程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并作为总—包企业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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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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