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追究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测】绘,项目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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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可处以3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颁证机关并可以!吊销其有关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未按规定《将试制样图报送【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审核的【;
】 (:二,)未经审核擅自印】刷、制作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
】 : (三)地图】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 《 (四)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伪造、变造、转借或!者转让测《绘资质证书的—;
《 , (二)【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
! (《三)未履行审批手】续,对外提供《未公:开测绘成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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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吊销有关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证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市(地)《、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和市(】地)、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测绘资质证书—的;
! (二)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在【定期更新工》作中严重失职—。的;
—。 (三)在地!图审核工作》中严重?失,职,的;
(!四)组织实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严重失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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