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测绘成果 】第二十六条》。 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市(地《)、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    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第!二十七条 》。。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委托市(地》)、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和目?录编制   !  :市(地)、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按年度!逐,级上报由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编制全省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八条 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的?保管:单位和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无偿或者有偿—使用 《    》 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的必须【提供该测绘》成果的保管单—位或者所有权人【的许:可证明;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还必须按《原密级管理 ! ? 第二?十九:条 :需要对外提供未【。公开:测绘成果《。。的必须报经》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批准;属—于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三》十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审!核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之外—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由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审核并与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