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规范性附录)预触发停止系统的检验
本附录规定了预触发停止系统符合性验证的试验程序。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中F0也适用于本附录。
C.1 总则
应提供下列信息:
a) 最小和最大触发速度;
b) 最小和最大额定载重量;
c) 轿厢、对重、钢丝绳、随行电缆和补偿绳或其他补偿装置的最小和最大质量;
d) 电梯驱动主机和其他相关旋转部件的最小和最大转动惯量;
e) 所用导轨的详细信息:材料、型号、表面状态(冷拔、铣削、磨削等),润滑的类型和特性以及任何能影响制停的有关信息;
f) 可能导致失控运行并在制动距离的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可预知的故障列表;
g) 预定的使用条件,包括温度范围、湿度范围、气候条件和其他任何能影响制停的因素;
h) 在试验工况和最不利工况下,制动距离的计算公式;
i) 体现结构、动作原理、使用材料、结构零件的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
j) 如果必要,应提供与弹性元件相关的载荷图;
k)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维护说明以及功能、制动距离、磨损和老化等方面的定期检查说明。
C.2 声明和试验样品
C.2.1 应说明需要验证的电梯参数和预触发停止系统的应用范围。如果需要验证的预触发停止系统的参数是一个范围,则应附加说明参数的调整是分段的还是连续的。
C.2.2 应提供多套预触发停止系统,以便在有关的各种工况下进行试验。成套装置可包括与系统相关的轿厢架和其他部件。同时应提供该装置作用的适当尺寸的导轨。
C.3 实验室试验
C.3.1 试验方法
为了验证系统的实际功能而制定本试验方法。应尽可能模拟电梯的实际工况,如:使用一个在形式上与电梯系统一样的测试台,测试台曳引轮两边具有可变的质量和可分离的转动惯量。应包括触发装置、传动机构和止动钳的试验。
应检测下列各项:
a) 加速度和速度;
b) 制停距离;
c) 减速度。
检测结果应以时间的函数记录。
C.3.2 止动钳名义制动力的确定
止动钳在其最小和最大调节位置分别进行最大动作速度试验,每组试验应至少做6次。该试验应给出制动力的范围并说明试验后的磨损状况。
该测试应在导轨的相同部分进行,以确定导轨在什么时候需要更换。
每次试验的减速度取平均值。峰值不应超过平均减速度的2倍。依据平均减速度计算平均制动力。
同一止动钳在一次调整后的6次连续试验,其平均制动力与这次调整相应的名义制动力的偏差不应大于±25%。
名义制动力应近似为测试台曳引轮上的最大静态不平衡力的2倍(±20%)。
在导轨不同部分进行附加试验,以验证在正常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可预期因素影响下的制停过程,如:具有不足或过度润滑、止动钳的公差等。
在导轨不同部分以减小的触发速度(最大触发速度的50%、10%和0%)进行进一步试验,以验证在指定的负载条件下电梯是否将被制停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C.3.3 试验后的检查
试验后:
a) 夹紧元件的硬度应与原始状态的数值进行比较。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其他分析;
b) 应检查试验样品的破裂、变形和其他变化情况(如:裂缝、变形或夹紧元件的磨损、摩擦表面的外观);
c) 如果必要,应对有变形或破裂的元件拍照以作为依据。
C.4 计算
C.4.1 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允许基于现场试验工况和可预知的最不利工况下以名义制动力计算名义制停距离和减速度。
C.4.2 现场试验工况
计算应验证按照6.2要求的现场试验工况下的名义、最小和最大制停距离,现场试验工况考虑了公差、摩擦力、磨损和正常运行条件下可预期的其他因素的影响。
表C.1和表C.2给出了各影响因素的最小和最大工况组合的例子。应按照C.3进行验证制动力的公差。
C.4.3 最不利工况
计算应验证在可预知最不利工况下的最小和最大制停距离,最不利工况应考虑负载条件、触发速度、电梯驱动主机的故障(如:断轴、制动器故障)和公差、摩擦力、磨损和其他的影响。表C.1和表C.2给出了各影响因素的最小和最大工况组合的例子。
最大不利工况下的制停距离应与触发装置位置相关。最小不利工况下的制动距离应与最大减速度计算相关。
表C.1 现场试验工况和不利工况的影响和组合示例——上行方向
表C.2 现场试验工况和不利工况的影响和组合示例——下行方向
C.5 测试报告
为了试验的再现性,测试报告应记录所有的细节,例如:
——预触发停止系统的型号和应用;
——允许的质量和其他电梯参数的极限值;
——最大的触发速度;
——最大制停距离;
——最小制停距离;
——起制动作用的元件的类型;
——确定的测试方法;
——测试布置的描述;
——在测试布置中测试部件的位置;
——进行测试的次数;
——测试数据的记录;
——测试期间的观察报告;
——测试结果的评估,用于说明测试结果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