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注意和警告
【
》
《。 所?有标牌?、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标—志或符号)》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设—置在明显《位置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几》种文字)《
:
》 : 须知所用字—。体的最小高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 a) 用于机器!空间、应急操—作装置?和复位装置所在区】域
!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0m《m;
》
小写!字母为7mm—
【 : b) 用—于底坑和轿》顶区域
—。
—。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7m?m;
?
?。
小写字!母为12mm
【
【 , 警告标志的—最,小,尺寸应符合GB【。。/T 2893【.1:-2004第—10章的要求
【
》
!
7.2.1 减!小的顶部间距
!
》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减【小的:顶部间距-》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
》 ?a) 机器空间内!的应急操作装置上;!
:
— :。b) 电梯复位】装置上;
!
c) 】 在轿顶
!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1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
7.2《.2 可伸展的护!栏
《
》 应在轿顶设【置安全?须知以便提醒进入】轿顶进行《任何施?工前需先伸展护【栏,
7【.2.3 》 ,减小的底部间距
】
: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减小的底》部间:距-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
【。 a) —。 机器空间内的应】急操作?装置上;
【
b)! 电梯复位装置上!;,
,
,
《 《c) ? 在底坑
》
?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2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
7:.2:.4 《可伸展?的轿厢?护,脚板
》
,
应【在符合5.》8,.2: a)3)和b)3!),要求的机械》装置上(或附近【)或:在护脚板固定—部件上设《。置安全?须知“在援救被【困人员前护》脚板:。。应完全伸展”—打开层?门后该安全》。须知在层站应清晰可!见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3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