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注意和警—告,
】 所》有,标牌、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标志或符!号)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设置在?明显位?置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几种文字—)
?
】。须知所用字体的最小!高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
— a) —。用于:机器空间、应急操作!装置和?复位装置《。所,在区域?
—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0mm;《
?
小】写字母为7m—m
—。
b) !用于:底坑和轿顶区域
】
】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7m【m;
?
— 小写字母为】12mm
】
,
警告标】志,的最:小,尺,寸应:符合GB/T— 289《3.:1,-2004第10章!的要:。求
】。 ?
—7.2?.1 《减,小的顶?部间距
!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减小的顶部间距-】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
?
: a) 【机器空间内》的应急操作装—置上;?
,
》。 , b) 【电梯复位装置上【;
?
— c) 在轿】顶
【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1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7—.2.2 可【伸展的护《栏
?
【 应在轿顶设—置安全?须知:以便提醒《进入轿顶进行任【何施工前需先伸展】护栏
【。
7.2《.3 减小—的底部?间距:
!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减,小的底部间距-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
【a) ? 机器空《间内的应急操作装】置上;
【
《 b) 电【梯复位装置上;
!
c!) 在底坑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2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7.2.4 — 可伸展的轿厢【护脚板
【
?。 应《在符合5《.8.2 》a)3)和b)3】)要求的机械装置】上(或附《近):或在护?。脚板固定部件上设】置安全须知“—在援救被困人员前】护脚板应完全伸展”!打开层门后该安全须!知,在层站?应清晰?可见
《
【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3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