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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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24日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现予印发【自2011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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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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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秩《序遏制虚假招标投】标行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招标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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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本办》法所称虚假》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以串通】、排:。斥、泄密等方式操】纵招标投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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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
第!五,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属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 《。 (一)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 (二【)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 (三)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 ?
《 , (四)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 《
【(五)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六)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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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受招标人指使、授】。意的属与招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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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 (一)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的【; :
【(二)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 《 (三)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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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的:;
— (五)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料混装?的;
— (六)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七)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 (八)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人!。员的;
【 ? (九)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
(】十)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受》。他人指使或者为谋】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评标?行为
【 (一)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
(】二)应当《废标:而不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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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特定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提出符合【评审:条件意?见的;?。
《 (四—。)对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提出不公正评审意!见的; 《
: (—五)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 :第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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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 (二)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的;
! (三)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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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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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或招标人—串通招标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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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虚《假投标行为的依【法取消?其该项目中标资格和!。投标资格并》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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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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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虚—假招标投标行为【或者接到虚假招【标投:标行为举报、—投诉时应当及时【核,实认定并依照法定】职权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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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虚假招标投!标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二)对应】。当受理?的投诉和举报—不予受理或者对已】受理的投诉和举报】不调查、不处理【的;
【 (三)—认定虚假招》标投标行为错误给】。招标投标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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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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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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