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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 , (2?。004年1月—19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0号公布)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等机构对建设—、施:工(含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 : , 第五《条, 省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建立全省【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各,市要以该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健全本地【的相应?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必须通过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本办法要求填—报的: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工—程管理信息公—开方便政府和社会监!督 ? , ?第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如实【填报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及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并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确认 》 , 第?八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施工或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记录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有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加】强对施工《总分包的管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有?载明分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可同意分【。包,并,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   《 中标《单位:应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见附【。表3)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上填报(没有委托】监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下同) !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项工:。程造价变更大于5】%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发?生后15天内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见附表4)》并接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换 !    — (?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   《 (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    —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 ,。    —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  ? :(七)死亡 【   《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见附表5—)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 】   《 ? 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分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包括 —    【 (一)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重点检查 —    【 ,。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与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3,.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变【。更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二:)施工发包和承包】情况:重,点检查? 《   1.建!设,项目分?包是否符合建筑法有!关工程发包》、承包的规定和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2.!工程:项目组织分包后是否!及时填报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属实; 】。。    【3.施工现》场是:否有投标文件载【明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有变化理由是否充】足  —  (三)】填写:。。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6)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2、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3【、,投标文件没有载明分!包而:分包或分包内容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内容不一致【的转包、《。。违法分包的;  】 4、项【目经:理承担超过一项的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的工程项目任务!的;  《。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后5天内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见:附表7)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信息网上公布  ! : :(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  (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 (三)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四)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   (【五)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十五条 !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布  — , : (一)施工—现场:。管,理或现场《监理:不到位的;》   —(二)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或监:理,。工作的;   【。 (三)与【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 (四)》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 (五)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  项目》管理的其《。它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参?照上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六条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 附件1《.,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  2.》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     】3.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 【  ?   4.】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 【    】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    6.!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    —  7.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