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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0?4,年1月19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0:号公布)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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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等机构对!建,设、:施工(含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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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
第五条 】 省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建立全省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各市》要以该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健全《。本,地的相?。应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必须【通,过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本办法要求【填报的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工程【管理信?息,。公开:方便政府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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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如实填报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及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并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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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施工或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记录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有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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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加强对—施工总分包》的管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有载明分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可同意?分包并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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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应,。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见附表《3)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上填报(没有委托!监,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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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项《工程造价变更—大于5?%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发生后1《5天内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见附表4》)并接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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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换【
! ,(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
【。 (: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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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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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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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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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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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死,亡 ?
—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见!附表5)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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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分【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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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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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与【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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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变更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 (二?)施工发包和承包】情况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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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项?目分包是否符—合,建筑法有关工程【发包、?承包的?规定和?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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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项目组织分包后!。。是否及时填》报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属实?;
! 3.施工现场】是,否有投标文件载【。明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有变:化理由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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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写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6)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
2、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3】、投标?文件没有载明分包而!分包或分《包内容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内容不一!致的转包、违法分包!的;:
《 , 4、项目经理【承担超?过一项的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的工》。程,项目任务的》; ?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第】十三条 《 工程竣工结算后5!天内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见附表7) 】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信息网上公布 】
(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 (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 (:三)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 ,。
(》四)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
!(五)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
(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布
【 (一《)施工现场管—理,或现场监理不到位的!;
》 (二)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或监理工作—。的; 《
:。 :(,三)与?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
》(四)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五)!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
项目管理的【其它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参照上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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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附】件1.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2.【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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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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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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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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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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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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