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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 , , (2004—。年1月19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0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等机构【对,建设:、施工(含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 第五条 】 省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建立全省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各市要【以该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健【全,本,地的相应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必须通过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本办法要求填【报的: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工程管理信息—公开:方便政府和社会监督! :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如实】填报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及】。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并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确:认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施工或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记录—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有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加强对施工总分包】的管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有载明分】。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可同意分!包并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 :    【中标单位应》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见附:表3)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上填报(没有!委托监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下同) !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项工:程造价变更》大于:5%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发生《后15天《内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见附表4)—并接: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换?  》  (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 ,    》 (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    【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 ,   ? ?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  ?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  《  ?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   》 , (七)死亡 !    —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见附表?5)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 ? ?  :。。 ,。 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分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包括 ? ?   》 (一?)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重点》检查 ? ?   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与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3《.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变更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    【(二)施工》发包和承《包情况重点检—查 ?   《 1.建设】项目分包是否符合】。建筑法有关工程发】包、承包的规定和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2.工程《项目组织分》包后是否及时填报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属实》;   【 : 3.施工现【场是否有投标文件】载明:。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有变化理由是否充!足, :  ?  (三)填!写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6)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   》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 2、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  3、【投标文件《没有载明分》包而分包或分—包内容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内】容不一?致的转包、违法分】包的;   【 4?。、项目经理承担超】过一项的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的工程项【目,任务的;  —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后5天内】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见附】表7) 《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信息网上公布 !  ? (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 (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三)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 (四)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   【 :(五)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布【   ? (《一)施工现场—管理或现场监理不到!位的;?   (二)!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或监!理工作的;   ! (三)与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  (四)】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五】)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项目管理的其—它,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参【照上: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六条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附件《1.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2《.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3.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  【  :  4.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  】  :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     】6.: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    — ? 7.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