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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04年1月1—9日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2004】〕10号公》布)
第一条 】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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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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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等机构对建—设、施工(含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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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
第》五,。条 省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建立全—省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各市要以】该,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健全—本,。。地的相应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必须》。通过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本办法要求】填报的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工程管》理信息公开方便政】府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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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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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如实【填报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及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并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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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施工或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记录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有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依法加强对施!工总分包的管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有载?明分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可同《意分包并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
】 中:。标单位应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见附表3)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上填!报(没有委托监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填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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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分【项工程造价变更大】于5%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在!发生后?15天内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见》附表4)并接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宜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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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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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 ,
?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
: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 :。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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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
—(七)死亡 【
【 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见【附表5)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同意—变更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变更的【内容
【
《 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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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总】分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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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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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否与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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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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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变更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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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发包和承包情况重】点检查?
【
, 1?.建设项目分—包是否符合》建筑:法有关工程发包、】承包的?规定和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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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项《目组织分包》后,是否及时填报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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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是否有投标文件载明!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有变化理】由是否充足 —
!(,三)填写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表6)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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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与中标》情况登记表不—一致的; 》
2、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不到位的; 】
3、投【标,。文件没有载明—分包而分包或分【。包内:容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内容不一致【的转包、违法分包的!;
4、!项目经理承担超【过一项的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的工!程项:目任务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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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后5—天内: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见!。附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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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信息网上公布 【
?。 (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分包单—位的;
】 (二)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或违反投标承诺【分包工程的; 】。
(三)【。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
(四)非】原参:加投:标中标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或?在实:施过程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的人员【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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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确定的大型机械【设备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
》 (六)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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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
第十五条 【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上《公布 《
? (一)《施,工现场?。管理或现场监理不】到位:的; ?
(二)非!。。本人资格证书登记】所在的?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或监》理工作的;
! (?三)与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 (?四)项目经理—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五)违反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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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的其它?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参照上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六条 】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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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 2.?监理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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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总!分包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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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重大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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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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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建设工—程中:标后监督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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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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