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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建设厅》反映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城镇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各类土木工》程包括能源、石【化、制造等工—业工程和《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市政公用!、环保设施》等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 : , ,第,三条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审—核和管理工》。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各】自的管理权限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或开工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其中!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的审—。批和管理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能源、—石化、制《。造等工业工程—和农业、林业—、市政公用、环保】。设,施等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察部门对违反】本,规定进行开工的行为!做好监察《。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行》为的监管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并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监》。管和:检查工作严格依法】纠正和?查处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土地:征收被依法》批准且征地(或拆迁!)单位已与被征用人!(或房屋被》拆迁人)签》订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二】),征地(或拆迁—)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土地: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  《  》。(三)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工作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第【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要依法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如下程序进行 ! ,   ? (一)—征收土地在依法报批!前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后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 ?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报批征收土地方】案之前应当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或,。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要求听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认真?听取意见 —    【 (三)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公告 》    【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未经依《。法批准或未进行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可以不办理】有关补?偿登记手续 【 ,  :  (四)土地】。。征收:被依法批准并—办理:“一登记两》公告:”后征收单位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协商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征地申请】材料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受》理和向上报批—。。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偿标】准的;    】 (二)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没有按规】定预存到《位的;   【(三)?群众反映的》合法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意见》或处理意见不当的】   《第八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协商一致的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第九—条,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半?数村:民要:。求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镇级人民政府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资金   【第十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或没有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用地:单位不得强行使【用该:土地 ?  第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城市】居民房屋的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要严!格按照不低于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标准《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将!补偿:资金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要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并!确保按时交付给被】拆迁人?使,用 :  ?不符合上款规定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不得!强行拆迁   】第十: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核拆?迁单位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产?权调换不到位的【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许可:或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同意开?工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克扣、截留!、侵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资金!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或没有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强,行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  第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擅自拆迁的;!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有关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补,偿安置范围的;  ! (三《)未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费没?有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其调换的房屋不】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或没有?按时交付给被拆迁人!使用就强行拆迁的 ! ,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工的《。由有施工许可权或】开工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依!法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侵害农民利】益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或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办《理征地?审,核手续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征!地时为未《按规定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用地:单,位办理供地审批手】续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时《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审批】手续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指令【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未足额发放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征地!(拆迁)《指令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由此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等社?会,不稳定?。现象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