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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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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建设《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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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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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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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城镇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各类土《木工程包括能源【、石化、制造等工】。。业工程和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市政公用—。。、环保?设施等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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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审核和管理工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各自的管理权—限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或开!工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其中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的审批》和管理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能源!、石化、制》造等工业工程和农业!、林业、市政公用】、环保设施等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察部门对违反本】。规定进行开》工的行为做好监察】工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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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并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监管和检!查工作严格依法纠正!。和查:处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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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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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被依法】。批准且征地》(,或拆迁)《单,位已与被征用人【(或房屋被》拆迁人)《签订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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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或拆迁)【。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土地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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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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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工《作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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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要】依法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如下—程序进?行,
】 (一)》征收土地在依法报批!前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后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协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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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报批征?收土地方案》之前应当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或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要求:听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认真听取意见 !
!(三)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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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未—经,依法批准《。或未进行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可以不办理—有关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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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征收被依法批准【并办:理“:一登记两公告”【后征收单位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协商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征地申?请材料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受理和向上报批 ! ,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偿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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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没有按规定预【存到位?的;
(三)!群众:反映的合法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意见或处理意见不】当的 《
第八《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协商一致》的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第九条!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半数村民要求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镇级人民政府备案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资金!
第十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或》没有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用?地单位不得强行使用!。该土地 《
?第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城市居?民房屋的要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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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要严格!按照不低于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标准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将补偿资金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要【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并【确保按时交付给被】拆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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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上》款规定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不得强》行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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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核《拆迁单位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产权调换》不,到位的不得颁—发拆迁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时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许可?或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同意?开工: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克扣》、截留、侵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资金的》有关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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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或没有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强》行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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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擅自拆迁的;!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有关—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补?偿安置范围的; !
:(三)未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费没有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其调换的房—。屋不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或没?有按时?交付给被拆》迁人使用就强行拆迁!的,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工》的由:有施工许可权或开】工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依法?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行政》处罚;由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侵害农民—利益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或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办【理征地审《核手续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征地时为未按!规定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用地—单位办理供地—审批手?。续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时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审—批手:续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关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指令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未足?额发放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征地(【拆迁)指令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由此: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等社会不稳定现象!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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