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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公用、—综合执法《)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使用,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厅实施行】政许可需要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 本厅实本》。厅,实施行政许可—需要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适用本规定】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产生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  :  (一)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   (二)建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 (三)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    (》。。四)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五)—建设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   《  (?六)建设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 (七?)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八:)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     (—九):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 ,     (十)!建设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   ?  (十《一)本厅规定应当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第四条!  本?厅,依法做出的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有关行政《。许可决定方面—的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本—厅的:。公章 加盖【本厅:公,章时,适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鉴《管理制度 第五!。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共六枚,】具体使用范围—和保管处室》按以下规定执—行: 《  ?。。   (一)(1】)号章适用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城乡:规划处保管; 】     (二!)(2)《号章:适用于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建筑—市场管理处保—管; 》     —(三)(《3)号章适用于工】程质:量和安全及勘—察设计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保管; 》     (四】。)(4)号》章适用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城市》建设:处,。保管; 》 :   ?  (五《)(5)号章适用于!住宅与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住宅与》房地产处保管; ! ,   《  (?六)(6)号章适用!于,本厅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等有关方面的【行政许可活动—,由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保管 】    相关处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保管【 ?第六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根据厅领导】的概括性授权—,经保管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 厅领—导概括性授权时附】加有:关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第《七条  具体负【责保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处室拟制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书遇有疑】难问题,对拟出【的处理意见尚不能】做出:肯定性判断》的, 由处室负责人!同意报主管厅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 :。。。遇有紧急《事项:。主管:厅领导不能及—时,签批时经厅办公【室协调,由》其他厅领导》。签批后可以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承办处室负责【人事后应当向主管厅!领导报?告 : :第八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应当妥《善保管公休日、节假!日、下?班前“专用章”保管!。人应当进行锁—存 ? ?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定私自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修正!案)>的《通知:(冀:建,法[20《05]416—号)同时《废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