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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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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公用、—综合执法《)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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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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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使用,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厅实施行】政许可需要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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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厅实本》。厅,实施行政许可—需要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适用本规定】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产生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 : (一)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 (二)建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 (三)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 (》。。四)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五)—建设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 《 (?六)建设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 (七?)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八:)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 (—九):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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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建设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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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本厅规定应当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第四条! 本?厅,依法做出的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有关行政《。许可决定方面—的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本—厅的:。公章
加盖【本厅:公,章时,适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鉴《管理制度
第五!。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共六枚,】具体使用范围—和保管处室》按以下规定执—行:
《 ?。。 (一)(1】)号章适用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城乡:规划处保管;
】
(二!)(2)《号章:适用于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建筑—市场管理处保—管;
》 —(三)(《3)号章适用于工】程质:量和安全及勘—察设计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保管;
》 (四】。)(4)号》章适用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城市》建设:处,。保管;
》
: ? (五《)(5)号章适用于!住宅与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由住宅与》房地产处保管;
!
, 《 (?六)(6)号章适用!于,本厅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等有关方面的【行政许可活动—,由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保管
】 相关处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保管【
?第六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根据厅领导】的概括性授权—,经保管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
厅领—导概括性授权时附】加有:关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第《七条 具体负【责保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处室拟制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书遇有疑】难问题,对拟出【的处理意见尚不能】做出:肯定性判断》的, 由处室负责人!同意报主管厅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
:。。。遇有紧急《事项:。主管:厅领导不能及—时,签批时经厅办公【室协调,由》其他厅领导》。签批后可以加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承办处室负责【人事后应当向主管厅!领导报?告 :
:第八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应当妥《善保管公休日、节假!日、下?班前“专用章”保管!。人应当进行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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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规定私自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修正!案)>的《通知:(冀:建,法[20《05]4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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