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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试点—试行办法的通知 !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 ! ,  《   现将河北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试点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  —   一、各市要从!本,市,区,域内选择1-—2个:经济条?件,好、:村,。民愿望强烈》。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村、!镇,作为试点开展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试点确定要征得村!、镇的同意》村镇房屋权属—。登记:。采取村民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试点:名单:于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 》。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财综】[2004]19】。号)要求执》行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     !三、:各市:在执行本试》。行办法中《对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上报! , ?  ? —二○:○四年六月四日 !。 , :  : : 河北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试点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探索?有效:的村镇房屋权—属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村—镇房屋权《属管理制度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镇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试点村—镇行政区域》内房屋(以下简【称村:镇房屋)的权属登记!   】  上款所确定的试!点,村镇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依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 第三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对房屋所有权—、房屋共有》权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     本】试行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共《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第《四条 ? 村镇房屋权属管理!实行权属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扣】留、涂改和》销毁村镇《。房权屋属登记证书】 ? ?第五条 《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 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  :   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部门具体管理【和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工作! ,   【  :。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可以!委托镇(乡)—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具体承办权】属登记?的核准和证书发放】工作 — ,。。 第六?条  ? 受县?(市)人民政府委托!县(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法做好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测绘和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灭失及【依法转移、》变更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 第八?。条   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的【程序为?房屋:权利人向《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申请领】取房屋产权登—。记,表;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依照房屋权—利人的?申请对房屋现状进行!勘,察、测绘、初审【。由乡:镇人民政府报登记机!关复核;经复核【房屋:。权属清?楚,没有异?议的由登记》机关报县(市)人民!政府颁发给》申请人房屋权属证书!。 第【九条 ?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第十》条   房屋—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 : ,  ?  (一)》。房屋权?利人证明文件; 】  —。  (二《)房屋产权》登,。记表:; 【   (《三):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 ? ,   (四)—。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件;《。 : : 第十一条—   ?房屋权利人的—证明文件包括 【 ?  ?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件;? 》    (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单位】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   ?  委托人》在境外?其证件需《。经过国内公证机关】公证或认《证 —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 :    (!一)属建制镇建成】区土地上的房屋需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证备:案证:明文:件;属集镇》和村:庄建成区土》地上的房屋需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备?案证明文件 !。  ?  (二)属于【购买的要有房屋【购买凭证; 【 :    (三)】。。受赠、交换、继【承、分?。家析产房屋》的证明及原》房,屋契:证或者所有权—证;  !  (四《)村(街)委员会】(办事?处)证?明,和,房屋四邻的》证明; —    (五】)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 第十《三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9》0日内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 》第十四条   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导致】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和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房屋!权,利人名称或》房屋现状《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 (一)房屋—权利人名称变更的;! —。   (二)因房】屋翻:建、改建、扩建使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    (】三)房?屋座落的《。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化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申请房—屋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第十六条 —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的事项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   (一)房【屋产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 ?    《(,二)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  【  (三)共有的】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 ,    (四!)在抵押、典—当,期限内的; 】  《  (五)属于违】。法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不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场或者在十—日内:。。一次书面告》知权利人(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第》十七:条 : 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出具: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书面凭!证在受理登记—后的45日内核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报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 第》十八条 《  房屋因灭失【房屋权利人应当自】实,事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 :     【房屋权利人》自行拆除房屋的应】当在拆除前持房【屋权属证书》及有:效证件申请》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 第十《九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登?记收:回房屋所有权证【书 —   ? (一)申》报不实?的;  !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    (三】)房屋权利灭失房屋!权利人未《按本办法进行注销】登记的?;, 《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过错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 《    《(五)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的 !  :   登记》机关应?当在作出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 第—二十条  》。 房屋权属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免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权利人?。(申请人)》。应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工本费 ! :。第二十?一条 ?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使用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 第二十二条 】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 房屋共有权证【与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第?二十三?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六个月确认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 《 第二?十四条   禁止伪!造、冒用《。、涂改、转让—房屋权属证书 ! 第《二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本,区域的房屋产籍【建立健全房产档案】。和房产测绘的管理制!度 》。 第二十六条  ! 房屋?的测量应当准确反】映,房屋的自然状况绘】制,符合:规定:的图表为审查—确认产权《提,供可靠?依据: , 第—二十:七,条   房屋产【籍应当根《据房屋产《权的转移、变更【等及:时加以调整和补充】 第二】十八条   房【屋,。。产权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机构或者诉—请人民法院裁定 ! 第二十【九条   伪造【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收《回,其房屋?权属登记证书— 》 第三十条   房!屋权利人《认为登记机关在【办,理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注销、变更手续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三十一【条 :  村镇房屋权【属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房屋权】。利人(申请人)【。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    (二!)受理登记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房!屋权利人(申—请,人)准予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 【  ?  (?三)受理登记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房屋权利人(申【请人)不予登记、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 【。    (【四,),在作出不予登—记或者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的?决定:后未:按规定向房》屋权利人(申请【人)履行告知送达义!务,的;  !  (五)实—。。施村镇?房,屋权:属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不按照规定项目】擅自收费或不按照规!定标准收费的 】 第三—十二: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错导致登—。记不当给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