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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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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安全?性鉴定是指由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建筑幕墙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现行—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分【析、验?算,、评估并对》。确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幕墙面板与】支承构件、连接【构造是否具有确保安!。全使用?的承载能《力金属?构件及连接件—是否产?。生影响承载力的【腐蚀和锈蚀》防火、防雷构—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所作?的审查与《综合判断 》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既】有建筑幕墙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必须【负,责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安全性鉴定
【 (一《)在建设部》玻璃幕墙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的若干技—术规:定(建设776号文!附件)发《。。布,前即:1995年以前建】成的玻璃幕墙;【
(二)在】。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实—施前:即,2001年6月以前!建成的?金属与石《材幕:墙;
(三】)未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进行工程《。。验收的?玻璃幕墙和金属【与石材幕《墙;
《。 (?四)原设《计或制造安装过程】中遗留下较严重的缺!陷需鉴?定其实际承》载能力的幕墙—;
? , (五)年久失【修或已?。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幕【墙
》第二十三条 —既有建筑幕》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应】主动委托进》行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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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板、!连接:构件或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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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遭受】台风、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而造?成损坏;
【 (三)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幕墙《工程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鉴定《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中承载》能力分?。析部分应《由原建筑幕墙—设计单位或具有【建筑幕墙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机,构,应当对调查、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鉴【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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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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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委托了解—委托方提《出的幕墙《鉴定原因和》要求收集幕》墙设计、施工、验】收(: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和使用维护的图】。纸、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
(二】)现场调查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幕墙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
(三【)制订方案综合分】析所收集《的,技术资料现场—调查情况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制订!详,细的检测、评—估方案提交委托方】审核
(四】。)签订合同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幕墙!鉴定方案明确需委托!方配合的有关—工作签订委托—鉴定合同
(!。五):实施检测检查幕墙】结构体系、构—。件及其?。连接构造节点进行必!需,的材料检测和现【场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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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析】计算进行幕墙—结构体系受力分【析验算构件的承载】能,力
(—七,)评估定级》对调查、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鉴《。定等级
(】八)鉴定《报告确定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编制并提交!鉴定报告
第二】十六条鉴定单位【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鉴定结果并】依,法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安全维护责任人】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幕墙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按照鉴定处理】意见: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确保其使用安全】并及时?将鉴定结《果和安全处置情【况向当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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