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 施工测量》
3【.4:.,1 道路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施工的?需,。要按工序要求给【出控:制,施工中?线、构?筑物位置《及设计高《程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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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道?路中心线的恢—复,、校测和《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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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2《.1 中线直线】部,分的测量方》法宜采用《。解析法当《采用正倒《镜分中法延长直【线时:正倒镜点位》的横:向偏差每100【m不应大于5—m,m曲:线,部分除解析》法外还?可采用极坐》标,。法、偏角法、中心】角放射法或》支距法等;》
【 : 3.4.2【.2 道路工程施!工中:线,桩的间距直线—。。宜为10~2—0m,曲线》为,10m;遇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加密包括中》线的起(终)点、折!点、交点、平 (纵!),。曲线的起终点及中点!、整百米桩、—施工:分界点等;
】
3!.4.2.3 道!路工程分《。段,。施工时?中线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段50~—100m对分界点相!邻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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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 为便于恢!复施:工中线可采用栓【桩法、边线桩法进行!控制栓桩点应—选,择不:妨碍施工《及拆迁的地点可【选用交会法、顺切线!延长:。量距法栓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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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2.5 】。 自:路基以上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均应对中线、边线】桩进行测设保持中心!桩点、?折线点及其》控制的各《点的准确传递
!
?
测设【时应以附近控制点为!准并用相《邻控制点或》。其,他准确参照物进【行校核控制点与测】设点:之间:距离不宜大于10】0m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时可适当放大!但不:宜超:过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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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4.》2.6 道路中】线位置的偏差应【控制在5《m,m内 ?
?
? 】1)采用DJ—2,级仪器时角度—至少:。。。测一测回;采用D】J6级仪器》时角度至少测—两回;?
! : 2)距【离用普通钢尺—往返:测一测回;》用电磁波测距仪【可单程?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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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施工设【计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3.4.!3.1? 施工水准测【量应在相邻两个【高程控?制点间采用附合水准!测量方法其闭—。合差:应小于 《 (L为两控制点】间距:以,。Km计)或 — (n为测站—数);
】
? :。 ,3.:4.3.2 — 临时水准》。点在市区内宜每【200~300【m设置一《个临时水准点的位置!应选在?施工范围以》外必:要,时应加密临时水准】点应定期校核在雨】后及:季节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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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3.3 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间《的水准点宜》布设在施《工分界?点附近并在》工程开工前由双方】。共同校核加以确【认;施工高程—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段10》0~:2,。00m;当高程有】疑问时应检查原因并!向监理工程师—。查询:避免:在施工中《造成大的系统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 3.4.3.4! 施工《前应:对路中线现状—地面高程进行—校测并与设计纵断面!图进行?核对;
【。
《 3.4.3.!5, 为控制路—基的开?挖在道路中心桩测】设,后应测量横断—方向根据道路—设计横断面及现状】。。地面高计算确定道路!两侧边桩位》置,。 (包?。括,挖方、填方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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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6 在道路中线】桩、边桩上》标出设计高》。程位置 (》包括竖曲线);【在铺:筑路面工程》时,应为机械摊铺—提供高程标志;
!
【 3.4.3.7! 高程标志的【测设应控《。制在5mm之内【一,般用D?S3级水准仪—施测视线长度应控制!。在75m之内;
!。
》 ? 3.4.3.8 ! ,应在道路中线桩、】。边线桩的测设中【完成竖曲线桩测【设控制桩点》线,段宜10《~20?m;曲线段为—10m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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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9 路口!路,面高:程标志?按设:计给定的高程方【格网分层测定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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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施工测量的记录及成!果均应在正式—记录本上填写并【按规定整理测—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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