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施工!测,量
3】.4.1 —道路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施工的需要按!工序要求给出控制】施工:中线、构筑物位置】及设计高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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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道路》中心:线的恢复、校测【和,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3.4.】2.:1 中《线直线部分》的测量方法宜采用】解析法当采》用正倒镜分》中法延长直线时【正倒镜点《位的横向偏差每【100m不应大【于5mm曲线部分除!解析法外还可采用】极坐标?法、偏角《法、中心角》放射:。。法或支距《法等;?
【 3.4.】2,.2 《。道路工程施工中【线桩:的间距直线宜—为,10~20m,曲线!。为10m;遇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加》密包括中线的—起(终)点、—折点:、交点、平 (纵】)曲:线的起终点及中【点、整百《米桩、施工》分,界,点等;?
! 3.4》.2.3 》。。 道路工程分—段,施工时中《线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段50?。~100m对分【界点相邻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校?核确认;
】
—。 3.4.》2.4 为便于】恢复施工中线可【采用栓桩法、边线桩!法进行控制栓桩点应!选择:不妨碍施工及拆【迁的地点可选用【交会法、顺切线延】长,量距法栓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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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 :自路基以上每完成一!道工序后《均应对中线、边【线桩进行《测设:保持:中,。心桩点、折》线点及其《控制的?各点:的准:确传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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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设时【应以附近控制点为】。。准并用?相邻控制《点或其他准确—参照物进行校核【控制点与测设点之间!距离不宜大于—100?m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时可适当放大—但不宜超过》200m;》
》
: 3》.4.2.6— 道路中线—位置的偏差应控制】在5m?m内
《
— 1】)采:用D:J2级?仪器时角《度至少测一测回;】采用DJ《6级仪器时》角度至少测两回;】
—
? 2)】距离用普通》钢,尺往返测一测回;用!电磁波测距》仪可单程测定
【
3.4.!3 施工》设计高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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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1 施工水】准测量应在相邻两】。个高程控制点—间采用附合水准【测量方法其闭—合差应小于 — (L为《两控制点《间距以K《m,计,),或 ?(n为?。测站:数);
】。。
: 3.—。。4.3.2 — ,临时水准点在市区】内宜每200~3】00m设置一个【临时水准点的位置】应选在施工范—围以外必要》时应加密临时水准点!应定:期校核在《雨后及季节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校】核;
【
3【.4:。.3.3 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间的水准点!宜布设在施工分【界点附?近并在工《程开工前由双—方共同校《核加以?确,认,;施工?高程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段100】~200m;当高程!有疑问时应检查原因!并向监理工程—师查询避免在施【工中造成大的系【统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 3.—4.:3.4 施工前应!对路中线现状地面高!程进行校测并与【设,计纵断面《。图进行核对; 【
! 3.?4,.3.5 为控制!路,基的开挖在道路中】心桩测设后应测量】横断方向《根据:道路:设计横断面》及现状地面》高计算确《定道路两侧》边桩位置 》(包:括挖方、填方数【值);
】
3.】4,.3.6《 在?道,路中线桩、边桩上标!出设:计高程?位置 (包》括竖曲线《);在铺筑》路面工程时应为机】械摊:铺提供高程标志;】。
《
? ?。 3.4.3.7】 高程标志的测】。设应控制在5m【m之内?一般用D《S3级?。水准:仪,施测视线长度—应控制?在75m之内—;
! ?3.4.3.—8 应在道路中线!桩、:边线桩的测设—中,完成:竖曲线桩测设控【制桩点线段宜1【0~:20m;《曲线段为10m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加—密;
《
!3.:4.:3.:9 路口路面高】。程标志按设计给【定的高?程,方格网分层测定高】程
3】.4.4 施工】测量的记录及成果均!应,在正式记录本上填写!。并按规定整理测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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