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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海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 《  :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 : 二○一○年九】月四日 》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明确总?体要求 —   (一—)基本思路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要【符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符合“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 ? ,  ?(二)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布局集中设—置的项目尽可能【在交:通较:便捷、?。公共设?施较齐全的区域【安排二?是规范管理》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应规范供《应程序和租赁—管理对规定》对象实行有期限租赁!并只租?不售三是政府支持机!构运作政《府采取政《策优惠?。、专项投入等方式支!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四是市、《区(县)联》手,以区(?县)为主《市政:府主要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规:划统筹?和资源调配;区(】县)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因地制》宜,、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 ?    (三)!落,实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任】务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的!实施管理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是: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   ? (:四,)积:极组: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和扶持一批—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业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运营机构【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采取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 : :    (【五) 认《真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区(县)《政府应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和规定对】。象的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规划和土!地部门应予重点保】障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 :  : 二?、多渠道筹集—房,源    ! (一)《拓展房源筹集渠道由!市、区?(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协?调房源筹《集工作运营机构【可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结,合旧:城区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合理选址、集中新!建或配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当集中新建】;对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收购或代理【经租闲置的存量住房!特别要?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    !(二)明《确房源要求和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的房屋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应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 】   (三)严】格权属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按有关规定—依法转让《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权籍管理】做好权属登》记,工,作 《 , ,    》 三、规《范供应管理》机制 《。  《  : (一)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应: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 — ,  :  (二》。)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确:认,后交运营机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    】(三)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可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 , :    (四【)加快?建立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市、区!(,。县)应?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并与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信息系【统、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居》住人口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按上海【市实有人口业务数据!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沪府办》〔2010〕—12号)规定执行】 《   》 :四、健?全租赁管理机—制    !。 (一?),。合理确定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具体》由,各运营机构按规定】制订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运营机构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 , ,  ?  (二)—保证租金支付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可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用人单位—。集体安排承租的应配!合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    】(三)规范租赁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服—务和:。管理可由运营机构】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出租单位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单位集体】租赁的出租单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四)强化退出管理!租赁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义《务对承租《人发生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借,、,转租:或闲:置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以及《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出】租,单位可?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不腾退—。的出租单《位可要求用人单位】协同督促腾退—;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 【。    》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 ,  (一)—保证:政府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市和区(县)政【府可投资入股运营机!构通过合理让渡或不!参与分配租赁收【益等方式支持和保证!运营机构持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国有土地上!。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的?投入部分作》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提供!其他土地、房产【的其:中低于?市场价部分可折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 ,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区(县)》政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健康、—有序发展运营—。机,构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中所涉及【的税收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集体宿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覆盖率《。;有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增加建设《一部分商业等经【营性设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的《建设和?收费标准按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实【际,使用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结合【。实有人?口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应》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就学!和,就,医,等,问题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   ?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市有关—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和有关单《位探索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同时《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及投】融资机?制 《    【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  】  : (一)市和—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监督【举报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    【(二)市、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 (三)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含经济、科技【、产业等《。园区)利用》自用土地发展单位】租赁:。房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沪府办发〔!2009〕30号】)等规定规》范运行?方式完善管理机【制 ?  《  :。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区(县)政府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上海:市,财政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二○一○年九—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