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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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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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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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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四日】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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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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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思路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要符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符!合,。“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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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布局集中设置的【项目尽可能在交通较!便捷、公共》设施较齐全的—。区域安排二是规范】管理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应规范供应程序【和租赁管理》对规定对象实行【有,期限租赁《并只租不售三是政】府支:持,机构:。运作政府采取—政策优?惠、专项投入等方】式支: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四是市、区(县!)联手以区》(,县)为主市政—府主要?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规!划统筹?和资源调《配;区(县)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因地?制宜、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 】
(三】)落:实,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任务?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的》实施管理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是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
—(四)?积极组?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和》扶持一批《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业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运营【。机构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采取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 《
(五)! 认真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区(县)!政府应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和规!定,。对象的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规划和!。土地:部门:应,。予,重点保障《。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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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渠道筹集—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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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展房源筹集渠】道由市、区》。(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协调房源筹!集工:。作运营?机构可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结【。。合旧城区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合理选址、集中】。新建或配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当集?中新建;对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收购或代理经】租闲置的存量住房】特别要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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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房源:要求:和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的【房屋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应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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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权属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按有关规定【依法转让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权籍管?理做:好权:。。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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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供应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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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应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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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确—认后交运《营机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三)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可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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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建立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市、区(县)应【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并与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信息系统!、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居!住人:口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按上海市实有人口!业务数据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沪府办〔20—10〕12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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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租赁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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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确定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具体由各运营机构按!规定制?订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运营机构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 ,
—(二)保《证租金支付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可,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用《人单位集体安排承租!。的应配合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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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租赁《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服务和管—。理可由运营机构【。。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出!租单位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单—位集体租《赁的出租单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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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退出?管,理租赁?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义务对承租—人发生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借【、转租或《闲置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以及【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出租》单位可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不腾退的!出租单位可要求用人!单位:协同督促《腾退;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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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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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政府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市和区(《。县)政府可》投资入股《运营机构通过合理】让,渡或不参与分配【租赁收益等方式支】持和保证运营机【构持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国有土地上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的投入部【分作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提:供其他土地、房产】。的其中低于市—场,价部分可折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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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配套政策市、【区(县)政》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健》康、有序发展运营机!构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中所涉】及的税收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集体宿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覆盖率;—有,。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增加建设一!部分:商业等经《营性设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的》建,设和收费标》准按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实际使用—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结合实》有人口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应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就》学和就医等问题【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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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投】。融资机制市》有关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和有关单位】探索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同时】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及投:融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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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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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和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监?督举报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
(二【)市、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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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含经:。济、科技、产业等园!区)利用自》用土:地发展单《。位租赁房《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沪府办发〔】2009〕》30号)等规定【规范运行方式完善】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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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区(《县)政府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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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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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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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上【海市财政局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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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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