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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1《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    【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四日 ?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 ,   一、】明,确总体要求  !  (一)—基,本思路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要符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符合“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   (二)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布局集中【。设置的?。项,目,尽,可能在交通较便捷】、公共?设施较齐全》的区域安排》二是规范《管理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应规!范供应程序和租【赁管理对规定对象】。实行有期限租赁并】只租不售三是政【府支:持机:构,运作政府《采取政?策优惠、《专,项,投,入等方式支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四是市【、区(?县)联手以》区(县)为主市政府!主要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规划【。统筹和资源调配;】。区(县?)政府?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因地制宜、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 —   (三)落】实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任务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的实施》管理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是本区(—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    》 (四)积极—组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和扶持一批!从事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业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运?营机构应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具有法人资—格采取市场机制进】。行运作?以保本微利为营运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 !   《(五) 认真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区(】县)政府应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和规定对象】的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编》制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规划和土地部【门应予重点保障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 ,   二》、多渠道筹集房源】   【 :(一)拓展房源筹】集渠道由市、—区(县?)政府统一安排和协!调房:源筹集工作运营【机构:可利用?多种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结!合旧城区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合理选址、集中】新建或配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按?有关规定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当集中新建;对【因产业结构》和城市结构调整而】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进行!改,建或改?造;收购《或代理经租》闲置的存量住房特别!要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社会机构定!向投资建设和提【供房源 【    《。。 (二)明确房源】要求和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的房屋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应—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 !    (三!)严格权属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按【有关规定依法转让】要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权籍管?理做好权属登记工】作, —    三、规】范,供,应,管理机制 【。 ,。    》(一)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应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 】   (二)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确认《后,交运:营,机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 , ?   (三)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可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  》  (四)—加快建?立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市、区(县》),应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并与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信?息系统、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居!住人口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按上海市实有人口!业务数据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沪府!办〔2010〕12!号)规定执行 】。  —。  四、健全【。租赁管理机制— 《。    (—一)合理确定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具体由—各运营机构》。按规定制订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运营机构—不可单?方面调整租赁价【格  【  ?(,二)保证租》金支付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可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用人单位集体】安,排承租的应配合【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 (三)规范【租赁行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服《务和管理可由运营机!构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出租单《位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手续?。。。。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单位集《。体,租,赁的出租单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四)强化退出管】。理租赁双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义务对承《。租人发生将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借【。、转租或闲置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以及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出租单位可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不腾《。退的出租单位可要】求用人单位》协同督促腾退;拒不!腾退的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 : 》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    【(一)保证》政府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市和区—。(县)政府可—投,资,入股运营机构通过合!理让渡或不参与分】配租赁收益等方【式支:持和保证运营机构持!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国》有土地上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政府的投!入部:分作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提供其》。他土地?。。、房产?的其中低于市场价】部分可折价入股市】和区(?县)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 :。   ? (二)完》。善配套政策市—、区(县)》政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健,康、有序发展运营】机构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营中所涉及—的税:收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集体宿《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覆盖率;有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增加建设一部分】商业等经营》性设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水、电—、燃气等设施的【建设:和收费标准按居住类!房屋标准执行实际使!用量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结】。合,实有人口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应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户籍管?理,、就学?和就医等问题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 —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市有关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和有关单位—探索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同时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及投融资】。机,制 】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 《    【 (:一)市和《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税务】、工商、国资、民】政、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经济信息化】、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申请《审核、供应分配【和租后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监督【举报: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  (二)市、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三)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含—经济、?科,技、产业等园—区):利用自用土地发展】单位:租赁房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沪府》办发〔2009〕3!0号)等规定规范运!行方式完善》管理机制 !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相关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区,(县)政府》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   上》海市财政局 】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   《 二○一○—年九月?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