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沪规土资科〔201!1〕213》号
各有关—单位: 《
,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经2010年—8,月6日?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
,
特此通知 !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 一、 《目的依据
【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
二《、 适用《范围 ?
《 :
本市《范围内申请及—审批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必须:遵守:本规定? ,
—
?
三、 申请—及,。审批内容《
—
1、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以下简称“首次申!请”:);
【
2》。、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定期满重新核定!(以下简称“重新】核定”); 【
? :
3、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升级(以下!简称“升级”—。);
!。
4、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换证】(,以下:简,称“换证”)—;
【。 ,
5、《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变更(【以下简称“变—更”)
!
6、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注销(以下简—称“注销《”); 《
《
《
四、 申请及审!批条件
】
(一—)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相应等级】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二) 变更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变更的相》。关要求变更的要【求如下 —
—1、变更单位名称(!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变更时【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应不变】。如发生变《化视:为首次申请 —
【
2、变更法定代】表人(?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变更其他信】息仅需?提出申请 【
:
?
(三) 注销【应提出?申,请交回原《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
—
: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报送书面申请文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文【件应符合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内容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对所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五、 申请及!审批程?序, :
(一!) :申,请
》
?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许可处(》总窗口)《收件
—
,
《(二) 收件—与预审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接受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后应出】具书面?收件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
《
》(三) 补》。正与受理 【
?
1、经预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收,件回执?即为: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补正通知》书
—
?
2、申请单位【应,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或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回申请文件逾期不!领回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统一处理 》
(!四) 审理》与公示
】
?
1:。、受理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涉及技术审核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可!以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或技术中《介机构承《。担
—
2、经审】核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且属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的应按规!定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上公示1】0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间
—
(五) 许!可与发?证
》。
,
?
1:、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
—
2、准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准予!许可决定书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刻制出图专用章发!送申请单位不—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不予《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单【位 : :
《
六、 【批后管理《
【。
(一) 考核】 ?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每年》对,取,得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的规划【编制任务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予整《改整改期1年—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将被降级《或取消规《划编制资质考核以合!同为准考《核标准如下 】
1【、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两年完成】总体规划1项—。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
】2,、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
(【二): ,证,章遗失 —
:
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遗!失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在本市主》要新闻报纸上公告遗!失在:该,报纸出版《10日后《凭有关证《明,办理补发手》续 ?
》
七、—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
(一) —技术人员的》认定
—
》1、技?术人员总数》认定条件
!。
(1—),。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7人【 ,
》
?(,2,)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
】2、技?术人员所属》单位认定条》件, :
技术!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认定》为申:请单位的正式技【术人员
】
(1)截】至受理时间》该,技术人员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或?连续缴纳综合保【险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
(2《),该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持有效 【。
【
3、技术人员职】称、专业资格认【定标准
! ,
技术人》员应:同时满足职》称和专业要求 】
?
(1)职称!按,照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所标明的职称认!定持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可以按【中级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 —
(!2):专业按照《该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明文件?所标明的专业认【定三者不一致的【可选择其中之一【认定
】
?。4,、其他?
【
(1)城市规】划,专业的表《述应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规《划”:其他表述一般不得】认,定为城市规》划专业如需认定应】专题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
【
,(2)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
(3】)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是指—经认定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数》占经认定的》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
》 ,
(?二)技?术装备?标准
!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并具备相!关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
—
(三)》注册资本认定 !
—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开办资金认定 】。
(】。四):工,作场所的《认定 《 ,
,
,
自有产【权的按?。照房产?证面积认定》租赁的?。按照租赁合同—面,积认:定
【
:
(五)分支—机构资?源认定 》
《
申请单位所】属且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等可】以视:为该申请单位的【资源 ?
?
—。
,八、: 其他
!
本《细则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即日起】施行
—附件 ? 》 : ? ? 】 ,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材料详表
【
1.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交的资料
】
?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 形式
! ?数量:
】 ,载体
】
】
【一, 、
】 申请(》说明申?请资质等《级)
! 原件
【。。 : 1
—
《 ?纸质 ?
》
?
— ?。 二 》、,
—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下载)
!
【原件
! 3
【 纸质、电子!文件
!
:
! 三 》、
【。 附件资》料
】
《
》
《
—
《 ?
《。
》 其中】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 纸质—
:
?
【
】 2:
,
《 技术人—员资料(每名技术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
!
!
!
?
!。
》。 :
! 《。其中
【 (1)【
— ?身份证 《
》 ?复印件?。
【 :1
— 纸质
【
!
—。 ?。 (2)《
】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连续?3个月)或综合保险!缴纳证明(》连续6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 原 】件
【。 1《
《 , : 纸质?
?
【
《
: (3【) :
— 劳动合同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 纸《质
—
】
【 (4)《
:
— 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 ,
【 3:
》 :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
— 纸质
!
【
《 4》
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
《 《复印件
! 1
【 , ? 纸质 《
—
【
: 》5
? : ,。 设《备、软件购置证【明,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 , 纸质《
【
《
:
注1《、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至少一份(财—务、后勤人员除【外)
2. 【变更应提交》的资料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 ? 形式《。
— ,。 数量
】 :。。。 , 载?体
—。 :
《
《 《 一?、
》 ? 申请(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
!。 ? 原件
【
— 1
— 《纸质 ?
?
》
—。 二、 !
《。 《附件资?料
】
》 —
》
—
:
》。。
》
? 1、 【
》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
【2、
《
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 纸质?
《
《
—。
— 3、
】。 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 1
— : :纸质
【
【
!4、
—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注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3. 注销—应提交的《资料
【 ,
【
— 序号
—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
? 数量
! , 《 载体
】
》 ?
【 一、 《
— 申请(说—明注销?情况和原因》。)
《 原件】
? ? , 1
— 纸—质,
【
—
— 二、《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原件
【 《 1本正本、2本副!本
— : 纸质《
【
? ?。
三!、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出图专用—。章,
】 ,原件
— ? 1
— : : 图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