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土资科〔2》011〕2》13号?
,
各有?关单位:《
? ,
《
: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经201】0年:8月6日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 一、 目的】依据
》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二—、, 适用范《围,。
—
本市范围内】申请:及审批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必【须遵守本规定 【
》
《
三、 申请及【审,批内:容
》
,
1、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以下简称“【首次申请”》);:。。
【
2、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定期满重!新核定(以下简【称,“重新核定”); !
3!、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升级《(以:下简称“升级”);!
!4、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换【证(以下简称“换证!”); 》。
?。。
5、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变更?(以下简称“变更】”):
《
,
6、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注销(以】下简称“注销—”);
】
《
四、《 申请及审》批条件
!
(一》)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相应等》级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二,。。) 变更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变更的》相关要求《变更:的要求如下 —
》
1、变—更单位名称(—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变更时!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应—不变如发生变—化视为首次申请【
—
2、变更法】。定代表人《(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变更《其他信?息仅需提出申—请 ?
》
(三) 注销】应提:出申请交回原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
》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报》送书面申请》文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文—件应符合《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内容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对所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
? ,
五、 申请】及,审批程序 — ,
》
(一?), 申请
】 ,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许可处》(,总窗口)《收件
!
(二) 收件与!预审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接?受,。。。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后应出?。具书面收件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 ?。
》
(三》) 补正与受—理 :
】1、:经预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收,件回执即《为,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补正:通知书
!
:
,。2、申请单位应【。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或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回申?请文件逾期》。不领回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统一处?理 《
(四】) 审?理与公示《
】
1:、受理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涉—及技术?审核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可以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或技术中介机构承担!
】
2、经审核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且属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的应按规—定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上:公示10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间 【
?
(》。五) 许《可与发证
】
,
1、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
2、准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准予许可决定书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刻制出图专用章【。发送申请《单位不?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不予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单位
】
?
六、《 ,。批后:管理
—
:
(一) 考核!
—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每年对】取得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的规划编制任务【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予整改整改【期1年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将被降】级或取消规划编制】资质:考核以?合同为准《考核标准如下 !
1【、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两年完【成,总体:规划1?项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
》
2、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
:
:
?。(二:) 证章遗失 】
—。
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遗失: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在本市主要新闻报纸!上,公告:遗,失在该报纸出版1】0日后?凭有关证《明办理补发手—续 《
》
七、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
《
(一) 技—术人员的认》定 ?
》
:1,、技术人员总数【认定条件 》
《
(1—)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7:人
【
(2)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
:
2《、技术人员所—属单位认定条—件
【。
技术》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认定为!申请单位的》正式技术人员 【 :
(1】),。截,至受理时《。间该技术人员—。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或连续!缴纳综合保险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2)该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持】有效
!
3、《技术人员职称—、专业资格》认定标准
】
技—。术人:员应同时满》足职:称和专业《要求 《
》
:(1)职称按照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所标明的职称认定持!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可以按中《级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 :。
(】2)专业按》照该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明文—件所标明的专业认】定三者不一致的可】选择其中之一认定】
【
4、其他 !
:
(1—)城市规划专业【的表述应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规划【”其他?表述:一般不得认》定为城市规划专业如!需认:定,应专题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
:
《
(2?)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
—(3)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是指经认定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数》占经认?定的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 ,
(二)技术】。装备标准 》 :
《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并具备】相关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
:
(三)注册资!。本认定 《
《
《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开办资金认定 !
—
,
,(四)工作场所【的认定
【
,
自》有产权?的按:照,房,产证:面积认定租赁的按】照租赁合同面积认定!
《
?
(五)》分支机?构资源认定》 :
《
申请单位所】属且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等可以视为该申!请单位的资源—
》。
,
》。八、: 其他
】
本细—则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即日起施行
!
附件 — 】 ? , 》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材料详表
1.!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交的《资料
】
—
: 序号 !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
, 《 数?量
》 : 载体
! ?
【
》 一 、》
申!请(说明《申请资质《等级)
【 》原件
【 1
】。 ? 纸质
】 ?
《
】 二 、
! ,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下?载)
! 原件
! : :3
》 纸质、电子!文件
!
》
?。 , , 三 、【
附!件资料?
【 ?。
《
【。 《 ,。
【
—
《 《 其中
】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
, ? , 纸质
!
】
— 2
《
— 技术人员》资料:(每名?技术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
,
》
!
《
》
【 ,
? ?
—
》
! 其中
】 》(1)
!。 身份》证
】 复印件》
? ? 1
】 《纸质
《
》
》 ,
【。 (:2):
】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连续3个月)或综】合,保险缴纳《证明(?连续6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原 】 件
—
— 1
!。 ,纸质
》
》。
《
】 ,(3) 《
? , 《劳动合同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 1?
— 纸质 》
,
《。
!。 》 (4)
【 》 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 : 纸质
【
【
— 《3
《 :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 纸质
!
】。
》 4
—
: ? 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 ,1
】 纸质
— :
?
》。
》 , 5
》 《 设备《、软件购置证明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纸!质
!
【注1、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至少一份(财务【、后:勤人:。。员除外?)
:
2.? 变更应提交的【资料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 数量 》
【 载体 《
: ,
】
? 《。 一、
【 ,。 申请(】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
—
原】件
— ? 1:
【 纸质
】 ,
《 ?
》 二、 —
《 : 附件资料
! 《
— ?
【
】 ,
》
】 1、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2、 ?
,
— 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 纸质
! ?
—。
— 3、 —
,
: 》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 :。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 4、
!。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1
! ?纸质
— ?
—
,
注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3. 注销!应提交的资》料
《
: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
数】量
】 载体《
!
【 一、【
:
申请!(说明注销情况和原!因)
! 原件
! 1
—
【纸质
!
! 《 二、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原件【
— 1本正—本,。、2本副本》
【 ,。 纸质 《
【
》。
】三、:。
: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出图专用》章
《 ? ?原件
《
, : 1
【 》 图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