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沪规土资科—〔,2011《〕,213号
》。
各有关单》位:
》 :。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经2—010年8月—6日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一、 目的依据
!
—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
二、 适用范!围 ?。
:
《
本市范围》内申请及审批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必须遵【。守本规定 》
?
三、! 申请?。及审批?内容 ? :
1、】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以下简称“首—次申请”); !
》
2、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定期!满重新核定(以下】简称“重新核定”)!。;
!
3、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升》级(以下简称—“升级”);— ?
:
4》、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换【证(以下简称“换证!”); —。
?。
5、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变!。更,(以下简称“变【。更”)
【
:。
6、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注销(以下简称】“注销”)》; :
】
:四,、 申请及审批条】件
!
(一)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相,应等级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二) 变更应—提,出申:请考核是否满足变更!的相关要求变—更的要求如下 【
】1、变更单位名【称,。(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变更时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应不变?如发生变化视为【。首次申请
】
》2、变更法定—代表人(1》),企业应获《得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依】法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获得!上级部门同意;【依法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3《、变更其《他信息仅需》提出申请
】。
?
(?三): 注销应《。提出申请交》回原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 】
—
: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报送书面申请文!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文—件应符合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内容》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对》所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
,五、 申请及审【批,程序: ?
—(一)? 申请
! ,。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许可处(【总窗口)《收件 ?
【
(二) 收件【与预审? :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接受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文件】后应出具书面收【件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 !
(三】) 补?正与受理
!
1》、经预?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收件回执即为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出具补?。正通:知书
】
2、申请单】位应:根据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或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单位?应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回》申请文件逾》期不领回《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统一处理—
!(四) 《审理与公示》
!1、受理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涉及技术《审核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可以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或技》术中介?机构承担 — ,
?
:
2:、,经审核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且属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的应:按规定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上公示1!。0,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间《 ,
《
(五)【 许可与发证— ?
:
1、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
2、准《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准予许可决—定书: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刻制出图专用】章发送申《。请单位不《予许:可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印制《不予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单位 》
六!、 批后管理 !
(一)! 考核
】。
?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每年对取得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的规!划编制任务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予整?改整改期1年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将—被降级或取消规【划编制资质考核以合!。。同,为准考核标准如【下
】。
:1、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两年完成总体规划1!项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2、丙级《规,划编制单位应每1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1项 ?。
】(二)?。 证章遗失 】
—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遗失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在本市【主,要新:闻报纸?上公告遗失在—该报纸出版10日后!凭有关证明办—理补发手续 【
】。
七、?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技—术标准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
》
(一) 技【术人员的认定 !
1、】技术人员总数认【定条件 》
(】1)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7人 《
?
(2—)丙级资《质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
2、技!术人员所属单—位认定条件》
!技,术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认定为申【请,单位的正《式,技术人员
】
:
(1》。),截至受理《时间该技术人—员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或连续缴纳综合保】险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 ,
:
,(,2,)该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持有效【 ,
》
3、技术人】员职:称、专业《资格认定标准 !
技【术人员?应同时满足职称【和专业要求》
—
(1》)职称按照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所标明的职称认定】持,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的可以—按中级城市》规划师资格认定【
—
(2)专业按!照该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明文件!所标明的专业认【定三者不一致的【。。可选择其中之一【认定
—
4、其他!。
》
(》1,),城市规划《专业的表述应—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规?划”其?他表述一般不得认定!为城市规划》。专业如需《认定应专题》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
(2)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1人 !
》
(3)—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是指】经,认定:的,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数:占经认?定的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
(二)】技术装备标准 【 ,
—
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并具备?。相关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
(三)注册资【本认定 —
,
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开办资金认定】
!(四:)工:作,。场所的认定 【
:
《
,自有:产权的按照房—。。产证面积认定租赁的!按照租赁合同面【积认定
【
,
?。
,(五)分支》机构资源认定 !
,
?
申请单》位所:属且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所等:可以视?为该申请单位—的资源
!
》八、 其他 】
《
本?。细则: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即日】起施行
附】件 — ! 【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材料—详表
1》. 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升级、换证应提!交,的资料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 《 数量
! : 载体
】
【
!。一 、
】 申请(说明】申请资质等级) 】
? 》原件
】 ?1
— 纸质
】。 :
】
【 二 、《
?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下—载)
【 原件 【
— 3
! 纸质《、电子文件
!
《
【 》 三 、
》
【附件资料
—
《。 ? ,
【
?
【
《
【
》 其中 】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纸质 ?
》
》 ,
:
《。 2
【 技—术人员资料(—。。每名技术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 ?
!
【
【
《
【 —
— 其】中
?
, (1)!
:。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 1
?
【纸质
!
《
【。 ?(2:) :
】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连续3】个月:)或综合保险缴【纳证明(《连续6?个,月)受?。理前一个月内—补缴无效
】 原 【 件
【。 《 1
【 纸质 【
: 《
: 《。
(!3)
》 —。劳动合?同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 纸质【。
! :
! (4)
! 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纸!质
【
》
【 ?3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 4
《
: 》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 :1
【 纸质《
—
《 ?
《 , , , 5
》 设备、软!件购置证《明
?
,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 1
【 : 纸质
!
》
,
》
注1、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学历》证明、注册资—格证明、职称证明至!少一份(财务、后】勤人员除外)
【
2.? 变更?应提交的资料
】
?
【
: 序【号
》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 形式 《
数!量
【 载体
!
—
【 《一、
《
申】请(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
【。。 原件
】 —1
:
》 纸?质
!。
,
》
》 二、
! 附件资料 !
【
【
》
!
》
】 1、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 《1
— 纸质》
? :
!
》 2、 》
》 上《级部门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变更的文件【(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 ?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1】。。。
纸!质
】
?。。
《
— 3、
【 : 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1
】 》 纸质
—
》
?
?。
, 》 4、
》
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单位名《称时:提供)
! : 复印件(变更后证!明需核?对原件)《
《 1
】 》 纸质
》
:
!
注复《印件应逐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 注销?应提交的资料
】
【
— , 序号
!。 提 】交 资 料 名【 称
】 形式》。
!数量:
?。 , 载体
!
?
!
一】、
》 , , 申请(—说明注销情况和原】因)
【 原件 【
,。
【1
】 纸质
—
—
【 《 二、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
, 》 原件
— 1本】正本、2本副本 】
》 ?纸质
!
! ? 三、
】 原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出图专用章 】
【 原件
》。
? : 1?
— 图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