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总 ?则
?1.0.1 为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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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本规定适》应于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 ,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 ,。
《1.0.《3 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采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新措施—
— 1.0.—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按原审核时的标准!执,行
》
1?.0.5 本规!定内容与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本)【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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