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 】 3.0.1 【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住宅层数不】超过9层并符—合,下列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1所示 》 ? 图3.【0.1 《     3.0!.1.1 》以平顶?层室外?场地为消《防,扑救场地 —    ! 3.0.1.【2 建筑《。底层:和平顶层均》应,。设直:通室外的人员安全】出口: 》     【。3.0.1.—3 建筑上层—与,吊,层应分别《设置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上层:与吊层?共用疏散楼梯应【在,平顶层?两跑梯?段之间设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断开【 】    3.—0.:1.4 《。平顶层下《一层开设门》、窗、洞《口部位?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在吊层?与平顶层分界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小于【1.2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 ,  《   3《.0.1.5— ,平顶层与《吊层分界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同时不》应开:设中庭、自动—扶梯和其他与—。下层相通《的洞口?。;该层设备管井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 ?  】   3《.0.1《.6 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疏散楼【梯时上、下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 】   !  3.《0.1.7 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楼梯应直—通或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其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  ? ,  3.0》.,1.8 设有消【防电梯时消防电【梯应能到达》各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平】顶层和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直通室外 — ?  《   3.》0.1?.9 建筑设有通达!。各层的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确定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 《 : 《   ? ,3.0.1.10】。。 ,客用电梯与消防电】梯不合用前室时【上层:。与吊层的客用电梯】。宜分开设置;—若上层与吊层—的客用电梯合并设】置其在平顶层以下】部分应参《照消防电梯的要求】设置前室及防烟设施!。 3.0.2 】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m或—住宅层数超过9【层当底层室》外地面?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规范3.0】.,1,.1-3.0.1】.10条《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2所示 ! 3》.0.3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公共建?筑,部分高度不超过2】4m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8-:3.:0.1.9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按居住建》。。筑对待并以》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其》公共建筑部分的防】火设:。计参照本规范3.】0.7?条吊层部《分执行如图3.0.!3所示  !   3《.0.3.》1 公共建筑部【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该层楼板》不应开设任何上【下连通的洞》口该层楼板的—设,备管井?应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在与住宅的分界处的!公共建筑门》、窗、洞口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在该?处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低:于1.2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     3!.0.3.2 【公,共建筑部分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并分别直通或【经过安全通道通到室!外两者的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 《 :    — 3.0.3.【3 住宅部》。分与公共建筑部分的!客用电梯应》分开设置住宅—部分的客用电梯若需!通达底层和》地下车库时电梯【井道不应开设通向公!共建筑楼《层的门洞同时—其在底层和地下【车库的前《室,。(电:梯厅)应符合消防】。电梯前室的》。要,求 3.0】.4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m其底!。层室外地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当同: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8!-3.?0.1.9和3【.0.3.1—。-,3.0.3.3【条,以及下列规定—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参照》本规范3.0.【7条吊?层部分执行如图【3.0.4所—示 —3.0.5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数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吊—层高度不超过—。24m且符》。合本规范《3.0.《1.-3《.0.1《.9:、3.0.3.3条!规定时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5所示 !。 , ? 图 3.0【。.5 《。 :。3.:0.6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数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其吊层高度超过!24:m底层室外》地面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当同时满【足本规范3.—0.1.1-3.0!.1.2、》3,.0.1.4-3】.0.1.9、3.!0,.3.3条规定【且,上层与吊《层的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及其通】向室外出《。口完全?独立时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如图3.0!.6所示《 图【 3:。.0.6 3】.0.?7 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低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进行》防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前者进行】防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相【同时按各自类别进行!防火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