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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   ?(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自行发布】招标:信息;   (】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参加投标的书—面申请; —  (五《)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 (七)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 ,(八)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标书;   】(九)投《标单位?将投标?。。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十)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决—标,办法;   【(,十一)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 (十二《)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八条 招标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总承包单】位 第九条 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   ?(二)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预算、财务和基】建管理人员参加【;   (三【。)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的能力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帮》助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也可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咨询服务单位代【理招:标工作 第十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经过有权审批—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   (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工程建设地点、【平面位?置和用?地红线图; —   (《三,)有符合《要求的市区(—1∶50《0):或者郊区(》1∶1?000)地》形图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者有!参考价值的建设场地!附近水文地质—详勘资料原》。料,、燃料、水电、通讯!、,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有》设计要?求说:明书;   【(五)招标工—作小组已成》立 第十一条 设!计招标按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可采【取一次性总招标、分!单项招标、分—专业招标等形式 !  :设,计招标一般应当采用!。设计方案招标其【中有条?件的工业、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用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实《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后—可不再实行设计【方案: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应当按下列方式】进行设?计,招标  》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或者》。其他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后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申请设计投】标经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参加设》计,投,标;: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3个以《上有资?格的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参加设!计,投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要求; 》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及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三)项目说明书【;, :  :(四)?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五【),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 《  :(六)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  : (七)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必须同时附送【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的!名,单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