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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章《 招标 — ,第七条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自行发布《招标信?息;   (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参加【投标的书面申请【;   (—五)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 (七?),。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八)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标书;《   (九)【投标单位将投标【。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十—)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决:标办法;《。。   《(十一)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   (《十二)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八条 ?招标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总承包单位】 第九条 —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二)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预算、!财务和?基建管理人员—。。参加; 》  (三《)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的》能力 ?。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帮助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也可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咨—询服务单位代理【招标工作 第【十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过》有权审批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  》 (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工程建设地!点、平面位置和用地!红线图;   】(,三,)有符合要求的【市区(1∶50【。0,。)或者郊区(—1∶1000)【地形图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者有参考价值的建!设场:地附近水文地质【详勘资料原》料、燃料、水—电、通讯《、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有设计要《求说明书;   !(五)招标工作【小组已?。成立 第十一条】 设计招标按—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可采取一次!。性总招标、》分单项招标、分专业!招标:。等,形式   设【计招标?一般应当《采用设计《方案招标其中—有,条件的工业、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用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实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后可不再实—行设计方案招标【 , 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应当按《下列方?式进行设计招标【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或者其》他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后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申请设计投标经【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参—加设计投《标; 《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3个以—上有资?格的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参加【设计投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要求;  【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及?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三)】项目说?明书;   (四!)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五)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   (六】)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七)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必须【。同时附送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的】名,。单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经】市招投标办备—案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