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8修正)【
1999】年4月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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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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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封锁:、垄断?勘察设?计市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坚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实用?、环境保《。护和经济美观的要求!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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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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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应当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对!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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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从业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资质》。与资格
》第八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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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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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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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终止、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申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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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三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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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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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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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取得施工图【审查资格后》方可在认《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施工图审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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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四)【出具虚假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从事施工图】审查以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咨询服务【活动;? (: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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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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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 禁止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
— 第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和信用档案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内容
】。
第】二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承》包,方 禁?。止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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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以!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建设单位!需要:综合采用《。。未中标的勘》察、设计方案内【。容的应当征得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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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对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重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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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企业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发:包给:。。两个以上的勘察、设!计企业并选择—。其中一个企业—为,主体勘察、设计企】业负责项《目的统筹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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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民用住宅》建设工程中的消防】、,人防:。、抗震设《防、防雷、》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视、通讯等专业设】计应当?与该:建设:工程统一《委托:勘察、设《计不得分别发包 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设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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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承包整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将》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中的部分专业或者非!主体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业务再分【包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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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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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低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承包活?动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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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文件编制与审—查
第《三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防洪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抗震《防灾: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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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应?当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 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应当设计用热计【量装置?并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住宅进行》建筑:与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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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两个阶段—进行工程规模—较小:地质情况《、工程结构简单的】可以适当合》并 :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要求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属于小【型建设工程》范围的可以适当【合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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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二?)符合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三—)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 (五)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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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无勘察文件依据!、勘察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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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规模【分别向?省,或者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三】)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四)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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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本条所称超限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或者体【型,特别不规则以及国家!规定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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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主要的抗震【措施; (》。三)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四》)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五)】结构抗震薄弱部位】分析和相《应措施;《。 (六)初》步设计?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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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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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无—法承担或者》经其书面同》意发包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企业应当对其修】改部分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五章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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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对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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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并对其审查的—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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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所提?供原: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勘察、》设计;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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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办或者负—责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项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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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程验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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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提出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第四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建筑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
第四》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机制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推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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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证!书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未【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未设计《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对《。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未按照规定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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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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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审查合格【书作废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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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查或者《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的; (二》)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 》(四)对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或者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宅?基,地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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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