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8修正)
!1999年4月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活动【
》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封锁《、垄断勘察设计市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坚《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实用】、环境保护和经济美!。观的要求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
— 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工作
》。
— ,第六条?。 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应当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对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予以表彰!
,
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从业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第二章 资质【与资格
第八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第—九条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终止、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申领《资质证书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三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十五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取得施工图审【查,资格后方可在认【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施工图审查业—务
《 ,
《第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四)出具虚假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从【事施工图审查—以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咨询服务!活动; 《(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第十七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 禁止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
!。
:
第《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和信用档案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内容
】
》 , 第二?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承包方 禁止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以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建设单?位,需要综合采》用未:中标的勘察》、设:计方案?。内容的应当征得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使用费
—
?
第二十三条 !对,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重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公众!意见
《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企业?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发包给【两个以上的》勘,察、设计企业并【选择其中一个企业为!主体勘察、设计企业!负责项目的》统筹:和协调
! 第二十五条 】民用住?宅,。建设工程中》的消:防、人防、抗—震设防、防雷—。、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视、通讯等—专业设计《应当与该《建设工程《统一委托勘察、设计!不得分别《发,包 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设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承包整—。。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将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中的】部分:专业或者非主体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业务再分《包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低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
》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承包活动!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 文】件编制与审查
【
第三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防!洪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抗震防灾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建设成本
—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应当!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 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应当设》计,用热计量《装置并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住宅进《行建筑与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
: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两个阶段进》行工程规模较小地】质情况、工》程结构?。简单的可《以适当合并 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要?求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属!于小型建设工程范】围的可以适当合【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二)符合—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三)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 (五)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无勘察文件—依据、勘察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
?
: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规模分别》向省:或者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三)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四)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七条》 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本,条所称超限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或】者体型特别不规则以!及国家规《定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工程】
:
第三】。十八条 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主要的抗震措—施; ?。(三)?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四:)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五)结?构抗震?薄弱部位分析和相】应措施?; (六)初步设】计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无法承担或者经】其书面同意发包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企业应当对其修改部!分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五章 质量!。管理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对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 ,
《 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并对其审查的文件】。负责
》
: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所提?。供原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勘察、设计;】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办或者负责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项《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依法承担责任—
—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程】验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 第四十六—条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提出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第四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建筑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
《 第四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机制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推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证书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未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未设:计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对【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未按【。。照规定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执—业证书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审查合【格书:作废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查或者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的; (二—)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 (四)《对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或者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宅基地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