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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18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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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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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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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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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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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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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封锁【、垄断勘察设计市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坚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安全实用【、环境保护和经【济美观的要求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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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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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应当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对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选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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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自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从业单位及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资质与资【格
?第八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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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取得: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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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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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终止、—。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申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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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三?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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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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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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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取得施工【图审查资格后方可在!认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施工图审查业务】。
】第,。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四)出具虚假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五)】从事施工《图,审查以外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其】他,咨询服务活动;【 (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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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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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 禁】止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
!第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和信【用档案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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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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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承包方《 禁止?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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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以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建设单位需—要综合采用未中标的!勘察、?设计方?案内容的应当征得该!勘察、?设计方案投标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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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重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公众—意,见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企业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以发包】给两个以上的勘察、!设计企业并》选择其中一》个,企业为主体勘—察、:设,计企业负责项目【的统筹和《。协调
】 第二十五条 民!用住宅?建设工程中的消防】、,人,防、抗?震设防?、防雷?、,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视、通—讯等专业设计应当与!该建设工《程统一委托》勘察、设计不—得分别发包 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设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承【包整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将?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中—的部分专业或—者,非主体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业务》再分包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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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参照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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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承包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低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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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承包活《动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 文件编!。。制与审查《
第三十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防洪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抗震:防灾: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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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应】当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 !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应《当设计?。用热计量装置并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住宅—进行建筑与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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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两个:阶,段,进行工?程规模较《小,地质情?况、工程结构—简单的可以适当合】并 初步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详细勘【察文件应当满足岩】。土治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工程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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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一般按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属于小型建设【工程范围的可以【适当:合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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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二)符合勘察、【设计:合同约定; (三)!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 (【五)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无】勘察文件《依据、勘察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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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规模】分别:向省或者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三)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四?)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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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超限?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本!条所称超《限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或者《体,型特别不规则—以及国家规定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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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依据、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主要【的抗震措施》; (三)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四)!结构:设计计算的》。主要结果; —(五)结构抗震薄】弱部位分析》和相应措施; (六!)初:。步设计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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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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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无法承—担或者经其书面同意!发包: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企业应当对—其修改部分》。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对其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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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并《对其审查的文件负责!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对】所提供?原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勘察、设—计;: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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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办或者》负,责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项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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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程验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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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施工、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提出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建!筑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 第四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机制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推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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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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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证—书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者证!书专用?章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未包】含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未设计【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对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城,。。镇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未按?照规定进行一—体化同步《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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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伪造—、出借、转》让、:出卖注册执》。业证书或者注—册执业专用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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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一》)超出?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审《查合格书作废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 :第五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查或者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的; (二》)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 (?四)对?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或者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宅【基地: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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