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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7号公布
】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 总 《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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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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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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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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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
【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 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 ?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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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 ?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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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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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 《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 :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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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
《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章》 宅基地》标,准
第十三条 】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 :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 《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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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 第十四条 —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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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第四《章 宅基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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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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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 第十八条 【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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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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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城市郊区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宅基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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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修正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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