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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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7号公—。布
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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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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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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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
【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 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
《 :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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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 , :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 ?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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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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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
》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 , 《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 ?。 , ,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 《。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 :。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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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宅基地标!准
第十三条 】。。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 ,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 ,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 :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 《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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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第四章》 宅?基地登记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 第十七条 —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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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九条: ,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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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城市:郊区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宅基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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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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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修正—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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