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 补、!换发登记
【 第一节 补发登】记
:
第二百零七条!。 房地产《权利证书《遗失或者灭失—的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登记
】。第二百零《八条: 申请补《发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原件)
第二百】零九:条 补?发登记的核》准,条件
?
《 (《一)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 : , (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遗失?声明的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四)刊登遗失声】。明之日起《满六:十日
《第二节? 换发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房地产权!利证:书破损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换发登?记
:
》第二百一十一—条, 申请换发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 (三)破【损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 换发登记【的,核,准条件
】 (一》)申请人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二!。)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登记】簿的记载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