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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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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厅秘字[1》998]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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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17修订》)
《[发布时《间:19《88-?。0,8-30 生—效时:间:1988-【10-01 有效】性: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活!居住建筑有良好的日!照卫生环境和方【。便的生?活条件合理使—用,城市土地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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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内2层】和2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含公《寓以下称《。居住:建筑)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疗【病房、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影剧院》等,建筑:(以下称《公共建筑《。)
》
《 第三条《 两栋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至》少1栋为居》住建筑)的间—距采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仍小于《以下距离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 》 (二)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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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 (?四)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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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间距符合本—规定但小于建—筑,。防火间距《时须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居》住建筑?的间距 《
第五条 板式居!住建筑群体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一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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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单《栋塔式?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
》 :
第七条 】多栋:塔式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按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和间距之【和计算并《根据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二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 》(二)?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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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其他》建筑遮档居住—建筑阳光时按本【章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共建—筑的:间距
第九【条 板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须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三【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 塔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建筑的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第六条和第【。七条关于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的,规定
》
第十】条 板式建筑遮【。挡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的—阳光时?除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外《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3
《 —塔式建筑遮》挡,前款所?列建:筑的阳光时按第【。六条和第《七条:关于居住建》筑间距的《规,定执行
》
《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被遮挡—阳光时?。其,建筑间距系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确—定
— (一》)2:层或:2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 (》二)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用设施等】。。建筑
》 : (三)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技术用语定义如下】
— 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
? ,。 建筑的—长高比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面—长,度为该建筑高度的倍!数
第!十三条 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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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群体布置时》。板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
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 : 0°~20° 】 20°—以上~?60° 》 60°》以上
《 新建区 】 ? 】 , 1.7— :。。。 》 : — ,。。1.4 】 》 》1.5?
改建—区 : ? — ? 》1.6 ! — 《1.:4 ? 》 , 《。 ?1.5 《
》
?附表二 多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
遮挡阳光建!筑群的长高比 1!.0以下《 《1.0~2.—0 2—.,。0,以上~2.5 】 , 2.5以上
! 新:建区 》 — 《 》 1.0 【 — 》1.2 】 — 1.5 ! , , , — 1.7》
: , 改建区 ! ! : 1.【0 《 【 1.2 ! , :。 ? , : 1.5 【。 《 【1.6
】
附表三 】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建筑】的间距系数
【 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 0°~2!0°: : 20《°以上~60° ! 60°》以上
建筑】间距系数 ! 1.!9, 【 》。 1.6 】 《 《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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