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
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0?]71号《
[发布时【间:199》1-:01-01 生效】时间:1《9,91-01-01】 有效性:》。有效]?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十三条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按照《条例:。第十三条的原则【, 具体规定—如,。下:
《 : (一)【凡符合规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 居住人口700!0人以上或建设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按照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并按居住区人】口人:均2 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化用!地, 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的绿化《用地统一计算(【 非配套《建筑设施《, 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规划标准《。的,: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二)凡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属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工厂等单—位, 按不低于4】0% 的比例执行
!。
? (》三)高等院》校 ,按地处三环】路以:内,。的不:低于35《% 、地处三环【路以外的不低于【45% 的比例执行!。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以【及走读制的高等院校!,,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5?%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 , (四)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 饭店【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 按不低于》30% 的比例执】行,
? : : (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 按不】低于20% 的【。比例执?行
— 其他建设工】程,:。 按:地处城区的不—低于:2 5 《% 、地处郊区的不!低于3 0 %【 的比例执行, 但!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以及一》般零星添建工程和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化用【地面积比例, 可以!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会同市?园林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第?三条 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按下列?规定计算绿化用地】面积::
《 (—一):成片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绿化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绿化设!计中园?林设施?的占地, 计算为】绿化用地《。, 非园林设—施的占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 (二)】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 按》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用地计算, 但距】建筑外?墙1.?5 :米和道路边线1 】米以内的用地, 不!计算为绿《化,用地
— 《(三)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绿?化用地, 按其所占!各单位的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分开计算【
: 》。 (四)道路绿化】用地面积《, 按?道路设计中的绿【化设计计算, 分段!。绿化的分段计—算
《 》(五)株行距在6】 ×6 米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 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报送设《计方案须附有城市】绿化管理机关核定的!。现有绿化《用地面?积和设计绿》化用地面积的文件 !
?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 均含本数!在内
! , 第六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和市园林局共同【负,责解释
】
第七—条 本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自》1991年 1【 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