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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 !  (2001年】。10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6号令】发布 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确保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统称《规划许可证》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依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使—用,土地:、进行建《设,严禁未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 !  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的必须依法到【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属《。于建筑内《部平面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规划许可证件时!应当向建设》单位一并发放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线【经验线合《格的方可《施工: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张挂规《划许可证件》的副:本公示规划》。许,可证:件正本及其》附件:。。、附图?的内容 《  第六条 —在工程建设期间【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和高度、【。配套设施、规—定拆迁范围》的拆迁情况等—环,境建设以及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建设《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  第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规划验收并填写!、报送下列材料  !。 (: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   (三)—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四—)规划规定的拆迁】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第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验:收的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一致包》括 :  (一)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  : (二?。)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拆【除情况;《   (三)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   《(四:)单体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未能:同步:完成的对相应的【住宅:建筑不予进行规划验!收   第》九条 建设》工,程经规?划验收合格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  建设工程—未经规划验收—或者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单,位守法情《况档案对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除依法予以处理!外,还应当制作违—法,记录:有,。违法记录《的建设?单位再建《的建设工《程应当作为规划监】督的:重点   》对遵守规《划法规和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录经公布的建设单!位,再建的建设工程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规划验收规划验【收的结果应当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规划验【收,的建设工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抽查  【 ,第十一条 本市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监督—公报制度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规划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公报公》布违法建设单位的】名称、建《设工:程的名称《及其所在位置—、违法的时》间和事实等》   第十二—条 对违反规划许】可证件?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对未经》验线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补验   第!十四条 对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件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尚能?及时纠正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履行规划许可证【。件规定的要求的责令!。限期履行;构—成,违法建设的依—照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监督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规划监督职【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建设《监察机?关依法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法规》、,规章的情况实施【行政监察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尚未竣—工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