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89]《第14号 (1】994-1》-17?修,。订): ?[发布?时间:198—9-05-》05 生《效时间:1989】-06-01 有效!。性:有效] —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公共—建筑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秩!序,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下列大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饭庄 》   》  (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电影?院  —   (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的旅馆、外【国人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  —。  : ,。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第三条 停车—场的建设, 要符合!本,规定附发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同时配套!建设供本单》位机动车和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停车场 》    》。。 ,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平方米—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40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平方【米计算? : 》 第四《条 停车场的—设计:,, 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应征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同意 !  ? ,  停车场建成后】,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审:查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 , 第五条! 建设大中型公共】建筑, 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 【 第六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或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停,车场的,《由市规划局按违法】建设处理 【 , 》。第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法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视情《节轻重?,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条 本》。规,定,。自1989》年6 月1 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