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22号 《
:[发布时间:—1988-02-2!9 生效《时间:19》8,8-03-0—1,。 有效?性:有效]
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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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临时【用地(?除道路用地范围内堆!物、堆料、堆放【渣土或?临,时性施工《作业、设置临时汽车!候车棚等临时占【地外)和临时建设】工程均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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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凡?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均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规定使!。用期限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应限制在2】年以内 因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的应】在期满前2 个月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 第四条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不得?任意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不得建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设工程?使用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工程及一切—设施恢复地貌交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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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由使用】单位按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交纳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交费标!准为城区、近郊区】每日每平方米0.】0,2元远郊区每—日每平方《米0. 《01元经批准延【期使用的延期使【用期间?按以上标准的5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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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经批准在代征的!城市规划绿地和【市政用地《范围内临时用—地和: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免,交,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 】
第!六条 ?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按,。审批权限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许可证时计】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不按规》定期限或《标准交纳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的不发给《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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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临时建设工】程任:意改变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工程用途】以及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的按违法建【设处理?并按本规定的—。第五条规定标准的】10倍收《。取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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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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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规定自1】988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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