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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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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2:2号
》[,发布时间《:1:9,88-02-29 !生效时间:19【88:-03-01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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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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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临时用地(】除道路用地范围【内堆物、堆料、堆放!渣土:或临时性施工作业、!设置临时汽》车候车?棚等临时占》地外:)和临时《。建设:工程均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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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均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规定使用期限—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应限制在2年】以内 因特》殊情况延长使用【期的:应,在期:满前2 个》月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 第四条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不得任意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不得建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设工程【使用期满或城—。市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工程及】一切设施恢复—地貌交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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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由使用?单位按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交纳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交费标【准为:城区、近郊区每【日每平方米0.【02元远郊区—每日每平方米0. !01元经批准延【期使用的延期使【用期间按《以上标准《的,5,倍交费
建】设单位经批准在【代征的城市规—划绿地和市》政用地范围内—临,时用地和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免交—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
】 ,第六条 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按审批权限!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许可证时计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对!不,按规定期《限或标准交纳—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的不发》给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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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临时建设工!程任意改《变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工程—用途以及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的按违法建》设处理并按本规定的!第五条规定》标,准的1?0倍收?取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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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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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规定自?1988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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