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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区河道管理办】法 唐山市人!。民政府?令 《 [20—13]4号 —     唐山市】市区河?道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2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陈,学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市区防洪《和供水安《。全维护市区》河道: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   》  市区河》道,包括陡?河(陡河水库出水口!至路南区与丰南区】交界处)、青龙【河、李各庄》河、龙王《庙,河、:西北排水《渠、南湖引水渠 ! 第》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市《区河道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市区河道及其】配套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和【养护; 【    《(二)市《区河道?防汛工作;》   —  (三《。)调度?管理市区河》道,。工程保障农业—灌溉供水、沿—河工业应《急备用水源及市区景!观用:水供应; — :  :。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河道?。管理职?责 》 第五条 市【区河道防汛》工作:由,市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其辖区》内的具体《防汛抢?。险工作 【   ? 沿河水利工程设】施、旅?游船:只及浮动设施的运行!应当:服从市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河道:水环境、《。保护:河道工程完整—。安全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对破坏河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或举报 ! 第《二章 ?建设与?整治 第七条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满足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八【条 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滩地、—堤防、?护堤地等区域的开发!利用应当《统筹兼顾、服从防】。洪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    !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符合《防洪安全、河—道整治等《要求 ! 第九《条 市区河道的管】理范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蓝线划定—并征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 ! 第十【条 市区河道整【治需要占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解】决并按照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 : 第十一条》 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十二条 在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应当符》合河道行洪、引排】、防汛抢险、工【程安全与《水土保持等要—求并事先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因河道行洪、防汛!抢险、维修》养,护等造?成无法避免的绿【化损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赔偿 —。 第十三!条, 在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一)《跨河、穿河、临河、!穿堤的桥梁》。、桥涵、道路、【。管道、缆线等工程设!施; 【    (二)【。堤坝、丁坝、—闸,涵、渡槽、渠道、倒!虹吸、取《排水口?等工程; !    (三)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 【 :   ? (四)从事旅游、!。。。休闲娱乐等开发项目!;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第—十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需要组织论证的所】需期限?不计算在内 】 》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经《审批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开工—。前应当将设计、【施工安排等文—件报送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并签订责任书】接,。受市区河道》。管理单位监督—。 ?     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六条《 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其有关涉水工】程部:分应当由具》。备水利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并由【。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单位监—理,。 ?。 , 》第十七条《 经批准在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占用河道范围内【水工程设《施,或者水域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等效替代和补!救,措施:无,法采取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项目?建设对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清淤的责《。任    !。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占用范围内—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维护责【任确保河道行—洪、供水安全 【 :。 《。 第?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征收?。。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收》取的市?区,河道:资源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纳入基金预算收!入市:区河道工《程,修建:。、,维修:、养护等费用—纳入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章 保护与清【障 第十九条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滩!地及:堤,防,、护堤地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 :。 第二!十条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对—河道工程进行有计划!的维修、养护和【疏浚 》    》 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码【头、取水口》、排污口、改善【旅游通航等工程由受!益,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 — 第二十一条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项活动【对影响河道运行【安全的?限期整改 ! , 第二》十二条 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河道?水,质保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河道排污有关—资料抄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 , 第二!。十,三条 市区》河道: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签,订用水协议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 》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等阻水建筑》物; —     (—二)围垦河流—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和树木等阻水作【物;:    】 (三)投抛杂物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积雪—等废弃物; 】   《 , (四)《拦截、抢占水源【破坏供水、用水、】排,水秩序; 》     (!五)擅自进》行划船、游泳、滑冰!等,活动; 【     (六)圈!占水域养殖》、捕鱼、电鱼—非指:定区域钓《鱼; —     (七)堆!放、倾倒、洗刷、】掩埋、排放》农药、废液等污染水!体的物质;》     !。(,八)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 (九)其他影响】河,道正:常运行?的活动 ! 第二十五【条 在堤防工程【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建房、开渠、【打井、挖窖》、葬坟、钻探、爆】破、取土《。。、挖筑鱼塘、存放物!料、挖掘《草皮:、垦种堤身、—开采地下资源、集】市贸易?等活动;《 》    《(二)破坏、—侵占、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护栏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及通讯照明等设施;! 《     (三)损!毁、:移,动里程碑、界桩等】。设施; 【    《 (:四)非管理人员【操作闸、坝》、涵:等水利设施; !  ?   (五)行驶履!带机:械或:超过堤防工》程承载能力的—车辆; —     (六】)其他?。。危害堤?防工程安全的—活,动, ? , ? 第二十》六条 市区》河道管理范围内下列!阻水障碍物或工程设!施由设?障者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除 》  ?   (一)严【。重壅水、《阻水危及行洪安全】的,。。桥梁、?引道、泵房或—其他跨河工程设施;! 《     》(二)阻水的拦河】渔具、道路、渠【道,、,堤坝、围墙、房屋】;,    】 ,(三)排水造成的河!道淤积; — , ,   ?  (四)其他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障碍物! 《 第—二十七条 市区内】故河道及其》。旧堤:、原有河道工程设施!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填!堵,、占用、封闭或者拆!除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违反《第(一)《、(:九)项规定的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二)、(三)!项规定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四)违!反第(五)、—(六)项规定—的属于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五)违反第—。(七)、《(八)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违反第】(一)、(六)【项规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四,)、(五)项规定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影响市区—。河,。道行洪安《全的阻水障碍物或】工程设施责》令设障者限》期改建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不改《建,或不清除、不—恢复原貌的由—。市,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 第三!。十二条 阻碍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区河道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区河道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一)】。贪污、截《留、挪?用河道?工,程建设?、维修及《修建:维护:管理费等费》用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群众举【报不及时查处—的; —   ?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审核建设!项,目的; 】   ? (四)未使用统】一的收?费或罚?没票据的; 【   》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