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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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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也不【按照规定委》托监理单位的; 】。
(二)未—按照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分包、肢解—单位工程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
(》五)在施工》中未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
(六)》强行提供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提供的特殊专业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规》定的;
—。(七)工程质量核定!为不合格、需要整改!或者拆?除的;
》
,(八)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进行工程结】算,或者使用《工,程,的;
》。(九)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质量管理【的;
》(十:)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理!。的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根据情节处以监!理费一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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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勘察、设—计费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
(二【)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三)拒绝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管理权限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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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工程施工的】;, ,
(三)》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特种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工程类别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的; 《
(四)》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者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未?进行:检验的;
(五!)未:按照规定施工或者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者不合格!的;
(六)】未按照规定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核验的;
(】七)发生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未按】照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
(九—)倒手转包建设工】程的:;
(十)其】他未按?照规定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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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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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责【令停止?检测没收《非法所得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结论的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检测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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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调离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徇:私舞弊提高或者压低!核验等级的; 【。
(?四)侵犯《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
(五)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
(六《)刁难受监》督单位的;
】(七)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
第四十七》条拒:绝、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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