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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也不按照规定委!托监理单《位的; 》 ,(,二)未按《照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分包、肢解单位工】程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 —。 (五)在施【工中未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 ?。 (六)强行—提供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提供的特殊专!业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规定的》; (七)工】程质:量核定为不》。合格、需《要整改或者》拆,除的; (八】),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进,行工:程结算或者使用工】程的; 《 (九《)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质量!管理的;《 (十)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监理的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根据情?节处以监《理费一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勘察:。、设:计费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 (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 】 (二)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三)拒】。绝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管理权】限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的; (】。二)对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工程施工》的;: : (三?。。)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特《种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工程】类别: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的; 】 (四)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者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未】进行检验《。的; ? (?五)未按照规定施】工或者?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者不合格的【; (》六)未按照规定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核!验的; 》。 (七)发生质量】。事,故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 , (八)未按照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 : (九)倒手转包建!。。设,工程的;《 ?(十)其他未按照规!定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经济处罚 》 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责《令停止检《测没收非法》所得: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结论—的责令其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检测费—。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调离【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 【 (三)徇私舞弊提!高或者压低核验【等,级,的,; (四)侵犯!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的《; (五)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六)刁!。难受监督单位的【。; :。 (七)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拒绝、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