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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转让、出租!、抵押原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均应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 第三—条, 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及崂山区《、黄岛区(以下【统称县级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负责辖区—内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管理工作 】。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 ,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  《   (二》)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     》(四)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五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   】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 第六条 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涉及地上】建筑物的土地管理】。。部门应通知原土地】使用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手续  】   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或出租地上建】筑物:使用权及《。涉及土地权属的房】产管理部门应通知原!房,屋所有人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手续后办理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手续 !。 第七条 】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 原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或者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需收!回土地的青》岛市或县级市—人民政府《。可决定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再按规?。定,出让对?收回土地的地上合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予适当补偿》。对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原土—。地使用者仍需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予【以安置  】 ,  原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土地该土地使用【权人民政府未收回而!转移给他人使用【的原土地《使用者?和转移后《的土地使用者须【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 【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手续按》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 第十条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转止、》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双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 第十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    《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期限为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合同约定】的年限但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和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 第十二条 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双方当事—人须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  (四)土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有【关文:书 》 第十三条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出租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增值费【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后出租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后受让人或承租】人需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征得出让人—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需建筑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应自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手续》 ?。 ?第十八条《 抵押人清偿债务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终止抵押人应【自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 : : ,第十九条 》。抵押人?到期未?履行债?务或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抵押财产 】 第?。二十条 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抵押财产所得!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缴纳应?。缴,纳税款; 】    (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增值费;  !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 第二—十一条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必须?在出: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需!继续使用土》。地的按?条例的?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二,十三条 因企业兼并!而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双方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兼并后土—地使用权再》行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使】。。。用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手续 —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兼》并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 ? 第二十四条 】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合《。营、:联营、?联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土地使用!者须按本《办法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按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二十五条 】非经济组织转让土地!使用权改作它用【或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手续 ! 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没收《非法收入、责令改正!、责令补办有关手续!。、责令补《交有关费用的处【。理并可处以非法【收入:50%的罚款 】    》 对逾期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5‰缴纳滞—纳金 【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增值】费的缴纳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解释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2年11月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