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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20?04:修正) — ? :   ? 1:996年1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2,月,9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199】6年2月9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 】     根据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     根据2】004年《5月11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城市风貌保护范【围、保?护区和保护》。点,见附件) ! 第三条 》 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环保、文物、房!产、园林、工—商、市政、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法定的职责权—限,配合市规划【管理部门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 第四条 城】市风貌的《主要保护《内容是:(一)反映!城市历史和文化的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名胜古迹【、古树名木;(二】)南:海岸海滨《风景保护线范围内的!沿海道路、滩湾【岬角、红石礁、【海水浴场、山—头,景点、园林绿地等景!观和环境《;,(,三)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风景:点、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道路对景点和疗【养区、?住宅区、街区;(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保护内—容 第五条】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坚持保护、整理、美!化、完善《。的原则,保持—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和:艺术性 第】。六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属反映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强养护!、维修,严禁拆除、!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损坏的》,,应当在市规》划,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修复 【 第《七条: 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维修时》,应当保持和恢复原!有建筑形式 】 , ,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风景点,应当保【持原有景观》特色,与其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地形】、地:貌、植被等不得【随意改变《 《第八条 城—市风貌保护区应当保!持该:区域特有的风—貌和建筑特色除必须!的市政设施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风?貌保护区内》插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减少现有的【绿地面积 第!九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原!有色调 — 第十?条 :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须!拆除重建的倒危【建筑:物,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按风貌保《护要:求重建;属》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倒危建筑!物,必须按原占【地面积、原体量和】原建筑风格重—建 第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和其!他特殊需要,—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新的】建设,必须按照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筑—物的性?质、体量、密度、】高度、造《型、色彩等》,应与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相协?调,不得遮挡—景观视廊 】第十二条 》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包》括设置?室外雕塑、》大型:广告设?施)的单《位,:必,须按规划要求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选定,并按规定报!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原样修复的保—持原间?距,外,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均应当按!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区—建筑:间距执?行     !在风:貌保护?点周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除按新区【建筑:间距执行外,还应】当,符,合保护点风》貌保护的《要求:。。 《第十四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绿《化,新?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 第十五条 【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砍,伐树木?、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破坏地形、【地貌及其他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行为 — ?第十六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确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土地或建!设临时建筑,必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拆【除    】 临时建筑不得【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 : 第?十七: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现!有的不符《合城市风貌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按市《规划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限—期治:理或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改造或》迁出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应,当按照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保护点—的详细规划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和本办法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 第二十条 —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建【。筑物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 第二》十一条 对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至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至—。三千元罚款:(【一,),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对—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进行维修—的;:(二)临时建筑【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的;(三)》。新建的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百】分之四十的》 ? 第二十三条 【。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土地、环—境保护、文物、房产!、园林绿化、工【商、:市政设施等》管理的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 对】阻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一—、城市风《貌保:护范围?    【。 自团?岛公园北界西端【起,,沿团岛二》路、明?月峡路、瞿》塘峡路、西》陵,峡三路、贵》州路、太《平路、郯城路、广】西路,经中》山,路、肥?城路、浙江路、【德县路、安徽路、】平原:路、禹城路》、观象山北》界、: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齐东路、登!州路、大学路、红岛!。路、红岛支》路、青岛山公园北】界、:太平山?公园北界、湛—山,寺、东?海一路,转至—湛山:大路、太《平角六路的》连接线?以南地区和黄台【路街区、馆》陶,路街区及《前列区域以外的市公!安局办公楼保护点】 ? , 二、《保护区 《     1】。、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疗养区:—    【 东至太《平角六路《、芝:泉路;西至荣成【路西:侧;南至汇》泉路以西海边,山】海关路、太平角【一路、?太平角六路以南海】边;北至湛山大路、!佛涛:路、郧阳路》2、鱼山住宅区:】东至八关山住宅区】;西至大学路;南至!海边:;北至鱼《山路、福《。山路3、《八关山住宅区:【东至延安一路—;西至?八关山;南至—文登路;北至京山】路及齐河路》。4、观海山住宅区:!东,至平原路《、江苏?路;西、北》至安徽路、》德县:路、明水路;南至】海边:5、信号山住宅【区,: :    — 东至莱《芜,二,路、大学路;西至】。江苏路;南》至海边;北至—齐东路北侧》6、观象山住宅区:!     】东至江?苏路;西至济宁【路;南至观》象一路?;北至禹城路—7、安徽路住宅区】:    】 ,东至德县《路、明水路;西至浙!江路;南至太平路】海边;北至德县【路,北端8?、黄台路街》区9、馆陶路街【区 三、!保护点 》     1、栈!桥、回澜阁(—中山路南端》)2、?青,岛俱乐?。部(中山路》一号,现《市科协办《公楼)3、》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湖北路二《。十九号?,,现市公安局办—公楼)4、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沂》。水路十?一号,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办公楼)5、德华】银行大楼旧址—。及山东路矿公司旧】址(:广西路?十四号院内)—。6、天后宫》(太:平路:。十九号)7》、观:象山气?。象台、?天文台(《观象山顶)8—、,。观象山?望火楼(观象山【北坡)9、圣弥厄】尔天:主堂(浙江路十五号!)10、国际礼拜】堂(江苏路十五【。号)11、人民会堂!(大学?路一号)12、世界!红字会旧址—(大学路七号及鱼】山路三十《七号,?现市博物馆》)13、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龙山路二十六号】,现市迎宾馆)1】4、康有为故居(】。。。福山支路五号)【15、海产博物馆(!莱阳路二《号)16、水—族馆(莱阳路四号)!17、东海饭店(】汇泉湾南端》)1:8、德国依》尔梯司兵营旧址(湛!山大:路二号)19—、德国?俾斯麦兵营》旧址(鱼山路五号】。,现海洋大学—海洋馆、地质馆、】水产馆?)20、《小礼堂(荣成—路四十四号)2【1、花石楼(黄海路!十八号)2》2、湛山寺、塔【(芝:泉路)2《3、日本取》引所:旧址(馆《陶路二十二号,现】北舰俱乐部)2【4,、游内山公园(现团!。岛)、小青岛、太】平山、鱼山》、观:象山、?。。观海山、信号—山、贮水山、青岛山!等风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