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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2004修正) ! :    】 199《6,年1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2月9【。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1996—年2月9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    【 ,根据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0,4年5月1》1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 为: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城市风貌保护范!围、保护区和保护】点,见?附件)? 第》三条 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     土—地、:环保:、文:物、房?产、园林、》工商、市《政、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法定!。。的职责?权限,配合市—规划管理部门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 第四条 —城市风貌的》主,要保护内容是:(】一)反映《城市:历史和文化的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名胜【古迹、古树名—木;(二)南海【岸海滨风景保护线】范围内的沿海道路、!滩湾岬角、红石礁】、海:水浴场、山》头景点、园林绿地等!景观和环境;(【三)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风景点、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道路对景点和疗养!区、住宅区、—街区;(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保护内容 ! 第?五条: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坚《持保护、整理、美】。化、完善的原—则,:保持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和艺:。术性 》 第六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属反》映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强养护》、维修,《严禁拆除、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损坏的,应当—在市规划《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修复 —。。 ,第七条 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维修时,应】当保持和恢复原有】。建筑形式《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风景点【,应当保《持,原有景观特》色,与其《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地【形、地貌、植—。被等:。不得随意改变 【 : 第八条 —城市风貌保护区【应当保持该区域特】有的风貌和建筑特色!除必须的《市政设施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风貌—保护区内插》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减,。少现有的《绿地面积 【 第九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原有色调【 第十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须拆除重建的!倒危建筑物,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按风貌》保护要求《重建:;属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倒危建筑物,必【须按原占《地面积、《原体量和《原建筑风格重建 ! 第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和》其他:特殊需要《,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新?的建设,必须—。按照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筑物的性—质、体量、密度【、高度、造型—、色彩?等,,应与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相协调,不得】遮挡景观《视廊 《。 第十《二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包括》设置室?外雕塑、大型广【告设施)的单位,必!须按规划要求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选定,并—按规定报《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原样修《复,的保持原间》距外,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均应【当按: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区建】筑间距执《行 ?   《  在风貌保护点周!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除按—新区建筑间距执行】外,:还应当符合保护点】风貌保护《的要求 【第,十四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绿化,新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五?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砍伐《树木、?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破,坏地形、地貌—。及其他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行为 【 第十六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确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土地或建—。设临时?建筑,必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拆除 !     【临时建筑不得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 第十七【条 :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现?有的不符合城—市风貌?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按市规!划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限期治理【或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改造或迁出 ! 第十八—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    》 应:当按照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保护点—的详:细规划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和本办法 【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建筑:物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 第二十一条 】 对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至五:。百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至三千元》罚款:?(一:)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对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进行》维修的;(》二)临时建筑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的;(三《)新:建的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百分之四!十的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土地、环境保护】、文物、房》产、园?林绿化、工商—、,市政:设施等管理的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 对阻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 ?一、城市风貌—。保护:范围 《。 :   ? 自团岛公园北【界西端?起,沿团岛二—路、明月《峡路、瞿塘峡路、】西,陵峡三路、贵—州路、太平路、郯】城路:、广西?路,经中山路—、肥城路《、浙江路、》德县路?、安徽路、平原路、!禹城路?、,观象山北界、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齐东路、登州路【、大学路《、,红岛路、红岛支路】、青岛山公园北界、!太平山公园》北界、?湛山寺、《东海一?路,:转至:湛山大路、》太平角六路的连接】线以南地区和黄台】。路街:区,、馆陶?路街区及前列区【。域以外?的市公安局办公楼保!护,点 ? ? 二、保护区 【  《。   1、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疗养区:【 ?     东至太平!角六路、芝》泉路;?西至:荣成路西侧;南至】汇泉路以《西海:边,山海关路、太】平角:一路、太《平角六路以南海边;!。北,至湛山大路》、佛涛路、郧—阳路:2、鱼山住宅区【:东:至八关山住宅区;】西至大学路;南至海!边;北至鱼》山路、福山路3、八!关山住宅区:东至】延安:一路;西至八关【山;南至《文登:路,;北:至京山路及齐河【路4、观海山住【。宅区:东至》平,原路、江苏路;西、!北至:安徽路、德县路【。、明:水路;南至海边5】、信号山住》宅区::, 《 ,  : 东:至,莱芜二路、大学【路;西至江苏路;】南至海边;北至齐东!路北侧6《、观象?山住宅区: 【     东至】江苏路;西至济宁路!;南至观象一路【。;北至禹《城路7?、安:徽,路住宅区:》 《    东至德【县路、明水路;西】至浙江路;》南至太平路海边;北!至德县路北端—8、黄台《路街区9、》馆陶路街区 — 三、保护!点     !1、栈桥《、回澜?阁(中山路南端【)2、?。青岛俱乐部》(中:。山路一?号,现市《科协办公楼)3【、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湖北路二十【九号,?现市公安局办公楼)!4、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沂水路十一—号,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办》公楼)5《、德华银行大—楼旧址及山东—路矿公司旧址(【广西:路十四号院内)【6、:天后宫(太》平路十?九号:)7、?观象山气《象台、?天文台?(观象山《顶,)8、观《象山望火楼(观象山!北坡)9、圣弥厄尔!。天主:堂(浙江路十五【号,)10、国际—礼拜堂(《江,苏路十五号)1【1、人民会堂—(大学路一号—)12、世界红字!会旧址(大学路七】。。号及鱼山《。路三十七号,—现,市博物馆)》13、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龙山路二《。十,六号,现《市迎宾馆)14、】康有为故《居(福?山支路五号)15】、海产博物馆(【。莱阳路二号)1【6、水族馆(莱【阳路四号)17、】东海饭?店(汇泉湾南—端)18、》。德国依?尔,梯司兵营旧址(湛山!大路二号)》19、德国俾斯麦】兵营旧址《(鱼山路《五号:,现海洋《大学海洋馆、地质】馆、水?产馆)20、小礼】。堂(荣成路四十四】号,),。21、花石楼(【黄海路十八号)【22、湛山寺、塔(!芝,泉路)23、—日本取引所旧—址(馆?陶路二十二号,现】北舰俱乐部)24、!游内山公园(现团】岛,)、小?青,岛,、太平?。。山、:鱼山、观象山—、观海山、信号【山、贮水《山、青岛山》等风景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