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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2,00: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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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2月9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1996年2月9】。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施行》
: 根据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5月2?3日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04年5月1—1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维护》。。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强城市》风貌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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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城市!风貌保护范围、保】护区:和,保护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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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环保、文物、!房产:、园林、工商—。、市政、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法定的职!责权限,配合市规】划管理部《门做好城《市风貌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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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风貌的?主要保护内容是:】(一)反映城市【历史和文化的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名胜古迹、》古树:。名木;(二)南海岸!海滨:风景保护线》范,围内:的沿海道路、滩湾】岬角、红《石礁、海水浴场【、山头景点、园林】绿,地等景观《和环境;《(三)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风》景点、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道路对景点》和疗养区《、住宅区《、街区;《(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保护】内,容
第—五条 ?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坚持保护、整理、】美化:、完善?的原则,保》持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和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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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属反映》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加强《养,护、维修《,严禁拆除》、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损坏的,应当在】。市规划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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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维修时,【应当保持和恢—复原有?建筑形式
】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风景!。点,应当保持原有景!观特色,与其—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应的地】形、地貌、植—被等:不得随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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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风—貌保:护区应当保持该【区域特有《的风貌和建筑特色】除必须的市政—设施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风貌保《护区内插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减少现有的绿地【面积:
《第九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清洗、粉【刷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原有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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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须拆除重【建的倒危《建筑物,必须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按风貌保!护要求重建;—属反映?本市独?特风貌和建筑—特色:的倒:危,建筑物,必须按原】占,地面积、原体量和】原建筑风格》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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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因?。城市建设《和,其他特?。殊需:要,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新《的建设,必须按照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筑物的性—质、体量、密度、】高度、造型》、色彩等《。,应与周围》建筑物和《环境相协调,不【得遮:挡景观?视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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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包括设置室外【雕塑、?大型广告《设施)的单》位,必须按》规划要求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选定》。,并按规定》报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原样修复的保—。持,原间距外,》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均,应当按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区建筑间《距执行
》 在【风貌保护点周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除按新区建【筑间距执行外,还】应当符合保护—点,风貌:保护:的,要求
第十】四条 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应?当按照规《划进行?绿化,?新,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五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砍伐树【木、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破坏地形【、地:貌及其他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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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确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土地或建设】临时建筑《,必: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使用期》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满,必?须无:条件:拆除
《 》 临时建筑不得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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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现有—的不符合城市—风貌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按市规划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限期治理或【者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改造或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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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 —。应当按照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保护?点的详细规划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和本办【法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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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建筑物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并可按违》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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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擅《自填:海造地、挖砂、【取土、采石、—圈占滩湾岬角、围海!拦坝、设置》废渣:及垃:。圾堆场,影响城【。。市风貌保护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至五!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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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违法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至三千元罚款:】(一)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要求【对城市?。风貌保护点的建【筑物进行维修的;(!二)临时建筑出租、!转让和?改作他用的;(【三)新?建的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低于建设!。用地总面积百分之】四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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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土地、环【境保护、文物—、房产?、园林绿《。化,。。、工商、市政设施等!管理的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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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六条 【对,阻,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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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 一、城《市风:貌保护范围
【 《 自团岛公园【。北界西端起,沿团岛!二路、明月》峡路、瞿塘峡路【、西:陵,。峡三路、贵州—。路、太平路、—郯,城路、广西路,【经中:山路、肥《城路、浙江》。路、德?县,路、安徽路、平原】路、禹?。城路、观象山—。北界、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齐东【路,、,登州路、大》学路、红岛路、红】岛支路、青岛山公园!北界、太平山—公园北界、湛山【寺、东海《一路,?转至湛山大路、太平!角,六路的连接》线以南地区和—黄台路街《区、馆陶《路,街区及前列区域【以外的?市公安局《。。办公楼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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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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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疗养区:
! 东至太【平角六路、芝泉路;!西,。至荣成路《西侧;南至汇泉路】。以西海边,山海关路!、太平角《一路:、太平角六路以南】海边;北至》湛山大?路、佛涛路》、郧阳路2、鱼【山住宅区:东—至八关?山,住宅区?;西:至大学路;》南至海边;北至【鱼山路、福山—路3、?八关山住宅区:东】至,延安一?路;西至八关山;南!至文登路;》北至京山路及齐【河路4?、观海山住宅区【:东至平原路—、江:苏路;西、北至【安徽路、德县—路、明?水路;南《至海边5、信号【山住宅区:
! ? 东至莱《芜二路、大学—路;西至江苏路【;南至海边;北至】齐东路北侧6、【。观象山住宅区:
! : 《东至江苏路》;西至济宁路;南至!观象一?。路;北?。至禹:城路7、安徽路【住,宅区:?
《 , 东《至德县路、明—水路;西至浙江路;!南,至太平路海边;北至!。德县路北端8、【黄,台路街?区9、馆陶路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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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点
! ,。 1、栈桥、回澜阁!(中山路南》端,。)2、青《岛俱乐部(中—山,路,一号,?现市科协《办公楼)3》、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湖北路二—十九号?,现市公安》局办:公楼)?4、青岛《德,。国总督府旧址(沂水!路十一号,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办公楼)5、【。德,华,。银行大楼旧址—及山东路《矿公司旧址(广西路!。十,四号院内)6、天后!宫(太?平,。路十:。九号)7、》观象山?气象台、天》文台(观象》山顶)8、观—象山望?火,楼,(观象山北坡)【9、圣弥厄尔天【主堂(浙江路—十,五号)10、国际】礼拜堂(江苏路十】五,号,。)11、人民会堂】(大学?。路一号?)12、《。世界红《字会旧址(大学路七!号及鱼山路》三十七号《,现市博物馆)【13、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龙山路二《十六号,现市—迎宾馆)14、【康有为故《居(:。福山支?路五号)15、海产!。博物馆?(莱阳?。路二号?。)1:。6、水族馆(莱阳】路四:号)1?7、东海饭店—(汇:泉湾南端)18【、,德国:。依尔梯司兵营—旧,址(湛山大路二号】)19?、德国俾《斯麦兵营旧址(【鱼山路?五号,现《海洋大学海洋馆、地!质馆、水《产,馆)20《、小礼堂(荣—成路四十四号)【21、花石楼(【黄海路十八号)22!、,湛山寺?。、塔(芝泉路—)23、《日本取引所》旧址(馆《陶路:二十二号,现北【舰俱乐部)24、】游内山公园(现【。团岛)、小青—岛、太平山、鱼山】、观象山、观海【山、信号山》、贮水山《、青岛山《等风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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