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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经2000年4【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管辖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或工程?所在地?。旗、县、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工程建设》总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 (一)已经依法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审查能满足开】工需要;《 ?(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六)按照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七)!按照规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在: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六条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施工许可!证 :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应放置?施工现场备》查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九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发放按照工程类!别、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明《确市:与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 !。(一)凡在呼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投资来源、建设单】位隶属关系在下列】。规定之?一范围内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各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1、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分年度—)100万》元以下的; 】2、:建筑工程总规模【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超出上述【范,围的建设项目及住宅!小,区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审:批,施工许可证 (!二)凡在呼市—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投资:来源、?。。建设单位隶属关【系,在下列规定之—一范围内的由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分,年度)20》0万元以《下的; 》。 2、建设》工程总规《模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下的;! 3、建筑结】构主体?建筑六层(含六层】)或单跨9》米跨度以下的— 超出上—述范围的建设项目及!。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一律由【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审,批施工许可证 【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开发区管!委会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施工许可证—审批必?备证明文《件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二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 !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由《国家统一《制定格式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文本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持正本施工总—包单位?持副本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和《。产权确?认时必须提交—。施工许可证正—本施工总包单—位在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招聘时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副本才能进!行复印的施工许【可证:无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关于】施工许可证管—。理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抢险救灾工!程、军事《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在】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外农民自》建的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