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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 :第二十?八条 ?开,标,、评标、中标—活动由招标人—主持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必须在?。招,标办: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和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市交易!中心: 第二十九条 !开标应?当,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国家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逾【期送达投标书的【; (二)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四)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 (五)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六)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七)【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八)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1小时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交易中心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按前款规定确定评】标专:家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三十—。四条 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在招标?、,评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招标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 (三)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十三条 评标—至,中标的时间小—型工程(3000万!元以下)不超—过,5日大中型工程不】超过1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 第四—十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了备案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按照投标】保证金两倍金—额赔偿中《标人 第四【十,七,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