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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八条 开标、—评标、中《标活动由招标人【主持: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必须?在招标办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和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开标地》点应当在《市,交易中心《 ,
第二十九条 】开标应当《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国》家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逾:期送达投标》书的;
(二】。)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四)—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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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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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人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八)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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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1小时》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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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交易!中心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按》前款规定确定—评标专家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三【十四条 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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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在招标、【。评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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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招标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三)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第四十三条 评!标至中标的》时,间小型工程(300!。0万元以下)不【超过5日大中—型工程?不超过1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
!第四:十四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了备《案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按照投—标保证金两》倍金:额,赔,偿中标人
第四!十七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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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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