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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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公开招?标;: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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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举行招标会—议;
》(,五)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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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有标底的应当编】。。制标:底;: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举行!开标:会议;
—(九)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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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具备熟悉!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
(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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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建设工—程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组织建设!工程招标事宜
】
第十五《条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自治区发《展计划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在呼市日—报和市?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综合说《明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计:。划批准文件》、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资金》到位情?况、工程类别—、工程概《况、工?程现场条件; 【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必要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三)工程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工期要!。求及奖?罚措施;
【(四)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投《标书:的,编制要求、设计【变更:和政策性调》整的造?价处:。理办法及评标、定标!原则:;
(五)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实质性要求;
】。
(六)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日》程安排?评标的方法》、投标书《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七)现!场踏勘、《解,。。答,招标文件及图纸交】底的时?间、地点;
【
(: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调整:要求拒签《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方法;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前将【。招标文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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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按国家和【省、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等方面—。的,规定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
(二】)标底价《格应当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超过?总概算的应经原批】。准,投资单位同意;【
?(三)标底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四):标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材料【消,耗量:等主:要内容;
【(五)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的编制》。过程中?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标【底在开标《。前应当送达市—交,易中心密《封(封口处贴密封】条加盖公章)—保,存任:何,人不得泄露
【
第二十条 招【。标或投标《人对标底《有异议的《在开标后定标—前可:。以以书面《形式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标【。底经复审确》有较大?错误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更,改,标底的书面通知在市!招标办的监督下重】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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