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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旗》、县的城镇绿化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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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防护绿地指】用,地独立具有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主:要包:括卫生隔《离防护?。绿地、道《。路及铁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公用设施防护绿地等!;
? : (三)【广场:。用地指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绿化占地比例宜大!于或等于百分之三】十五;绿《化占地比例大于【或等于百《分之六十五的广场用!地计入公园》绿,地;
【 (四)附【。属绿:地指附属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除“绿地与广场】用地”)《的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中的绿地!
】本条例所《称绿地率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线指本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及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风景名—胜和水源地》。等生态区域的—控制线
》 》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是指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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