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国】土空间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 第九《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林业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
? 第:十,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按照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的要求?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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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条例的规》定,在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绿地率控》制标准落《。实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城市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起重》要,作用的绿地按照建设!。养管责任《分工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 (》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老旧居《住区需要建》设,的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 :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 (四)公【路、铁路在》规划控制范围内【。的绿地由《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的由区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第?十四条 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 , (一)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旧城改—。造区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大—中专院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宜大于百!。分之:二十:;
?。 —(二:)城市新建道路主】干道每侧绿地—宽度不得低于十五】米,次干道每《侧绿:地宽度不得低—于十米;
! (三)其它】绿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等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和公】园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 :第十五条 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应—当坚持?绿地面积《与位置统筹》安排、?。均衡分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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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区绿》地,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建!设
—。。 (一)五百米!直径内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 (二)】一千米直径内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 ,。 (三《)二千米直径内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 改建区绿地—建设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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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按期施】工、:同时验收由于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的该绿化工!程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 建设单位向】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同时报送《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邀请—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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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条例《规定的城市》绿地率标准确定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面积、位置等【并将其?。作为:审查内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绿《地面积、《位置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 建设项目【施工完毕后》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附属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并应当通知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或者!不符合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不予《办,理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结果载于!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审的各【类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审查绿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绿化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园—林,设,计,规范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绿地《每二年进行》一次普查公布—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信息【
: , : 单位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应当积】极采取?拆建还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九条 城市绿地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实】施坚持生态、景观相!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选择本地!树种:及适合本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的绿化】植物体?现本地特色和海绵】。城市理念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注重:乔木、灌木和花【、草的合理配置【
《 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平台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
: 第二十条 城市!水务、道路交通和】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应!当与城市绿地建【设相衔接、配套兼】顾各方的《使用:、管理需要
】 城—市建设的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应当与城【市绿地保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 市人民《政府:。推广使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组织!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和再生水管网系】统逐步?实现城市绿》化用水?使用雨?水和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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