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建档和移交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室)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提供原件备—。份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 第九《条 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移:交城建档案 【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和编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室,)编制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形成?单位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全部】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四)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三)、》(四:)项所形成的—。城市建设《资料:形,成单位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 第十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三【。)建设工程》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还,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建,设工程?的照片、录》像等声像档案—和光:盘、:。磁盘等电子档案;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立卷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签订: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要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 第》十二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消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依据《本,办法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三条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 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 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查验工程档—案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