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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建《档和移交《。。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室:)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4、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提供原件备份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第【九,条 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移交!。。城建档案《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和编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室)编《制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形成单位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全》部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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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三)、(四》)项所形成的城市建!设资料形成单位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
第十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三)】建设工程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还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建设工程】的,照片、录像等声像】档案和光盘、磁盘等!电子档案;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立卷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签订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要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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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消,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依据《本,办法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三【条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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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
: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查?验工程?档,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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