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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城市建【设档案的《建档和移《交 《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室)!。。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4、道路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提供《原件备份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 第?九条 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移交城—建档案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和编!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室)编】制 :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形成单位《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全部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 (四)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三《)、(四)项—所形成的城市建设资!料形成单位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条 :。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材料应当是原【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 (二)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三)【建设工程在移交纸】。质档:案的同时还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建设工程的照片、!录像:等声像档案》和光:盘、磁盘《。等电子档案; 【 (?四,)档案?材料:的整理?立卷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签订【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要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 》 第十二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消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依据《本办法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三条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 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查验工程档!案合:格证 《